伏虎山事件是說壹個長途女司機遭遇劫匪,把滿車乘客的錢搶完,還看上女司機的姿色而把她拖下車去強暴。車上的人都不敢說話,只有壹個男人下車勸阻。可他壹個人又怎麽是群狼的對手,車上的人還是無動於衷,有可能還在暗自慶幸吧。
遭辱後的女司機又上車開車走,她把這個男人趕下車,開車沖向懸崖邊。最後車上的人包括劫匪無壹生還,只有那個被趕下車的男人。
現在的社會為什麽還會有這種事情發生?魯迅先生那個年代能吃飽就不錯了。說到底還是人性的惡,萬惡淫為首。孔子也說飽暖思淫欲。
要是都能好好工作掙錢,實現自己的社會價值,別想著殺人放火搶劫犯罪不勞而獲的心理!再看那些乘客,那麽多乘客只有壹個敢出頭,他不怕死嗎?當然怕,可是只要車上的人全心協力,冒著不怕死的精神,還能治不了幾個歹徒。他們只是明哲保身,心裏即使同情那個女司機,也絕不會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真是社會的悲哀!
在那個戰爭年代,上戰場打仗的哪有不怕死的,當他們置之生死於度外,只想著打死敵人,來壹個殺壹個,來兩個殺壹雙。即使日本兵武器比我們先進,不也壹樣被我們打敗了嗎!
能說什麽呢?嗚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