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數據***享機制。民政部門要加強城鄉低保、特困供養、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數據庫維護工作,及時加強動態管理和數據更新,每月或以工作需求向醫保部門推送相關數據,數據以當月資金發放對象為準,以備醫保部門比對使用,具體數據屬性按照醫保部門需要確定。民政部門負責數據的準確性,提供數據包含特困供養、孤兒(事實無人扶養兒童)、農村低保(分壹、二、三、四類)、城市低保等。
2、建立信息推送機制。醫保部門要嚴格落實數據“壹月壹提取、壹月壹比對”的長效機制,每月向民政部門推送排查和發現因病返貧致貧風險數據信息,包括監測對象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報銷後,單次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自付超過6000元以上信息,其他農村居民經醫保政策報銷後,單次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自付超過10000元以上信息,以備民政部門排查落實救助政策。醫保部門負責數據的準確性,具體數據屬性按照民政部門需要確定。
3、建立會商研判機制。以社會綜合保障專責工作組、社會救助聯席會議等協調機制為平臺,定期不定期會商研判工作形勢,研究解決數據***享比對,以及落實常態化幫扶機制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醫保部門將相關政策互相納入督查檢查內容,對發現的問題發現壹例、反饋壹例,做到及時核查、及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