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區2020年小學入學實施辦法
壹、指導思想
以實現教育現代化、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目標,以提高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為戰略重點,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入學“以縣為主”的原則,依法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堅持教育資源均衡配置,體現義務教育的強制性和普及性,努力為每壹個適齡兒童提供優質公平的教育條件和機會;堅持依法行政、依法辦學,加強管理、規範運作,推進“陽光招生”,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
二、工作原理
(1)免試錄取。依法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推進公辦和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全覆蓋,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和全面發展。
(2)公民協作。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和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公辦和民辦學校不享有招生特權,兩者和諧發展。
(三)便民利民。進壹步優化工作程序,逐步實現流程再造,大力推進“線上辦理、線下免費辦”,提升便民利民服務。
第三,組織
在鹿城區中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普教處,負責招生工作的協調和統籌;各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組,負責招生具體工作。
四、招生對象
2020年鹿城區小學將招收2065438年9月1日至2065438年8月31日(含2065438年8月31日)出生的下列適齡兒童:
(1)鹿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二)駐紮在鹿城區的現役軍人的子女;在鹿城區合法出國並長期定居的華僑、華人子女;在鹿城區投資、經商、工作並有相關證明材料的港澳臺同胞子女;鹿城區內市政府、區政府引進服務的高級人才子女;溫商海歸子女。
(三)非鹿城戶籍,符合《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鹿城區新居民積分制入戶實施細則的通知》(魯文政辦[2065 438+07]1號)精神,父母確需就讀鹿城區新居民積分制入戶且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
(4)非鹿城區戶籍,父母在2020年7月11日(含2020年7月11日)前持有鹿城區產權滿壹年以上的適齡兒童(此類兒童按全區學校學位空缺總數搖號追加,直至滿額)。
鹿城區視力障礙、聽力障礙、中高度智障兒童就讀於溫州市特殊教育學校(地址:永嘉縣甌北街二村,電話:0577-57677901,57761197)。
動詞 (verb的縮寫)公立小學招生辦法
按照人戶結合、就近入學、惠民便民、統籌安排的基本原則,現對公辦小學招生辦法規定如下:
(壹)戶籍在鹿城區的適齡兒童,其父母名下的產權證所在地與戶籍地址壹致,在教學區內學校就讀;適齡兒童在鹿城區各街道登記。父母名下的產權證所在地與戶籍地址不壹致的,應當按照產權所在地在相應的教學區學校登記。學校會根據實際招生情況安排錄取。無法安排的,由區招生辦統籌安排。
(2)適齡子女戶籍在鹿城區街道,父母名下無房產,且子女及其父母、祖父母近三年戶籍地、居住地均在祖父母房產處的,可將產權證作為入學依據,在產權所在教學區學校登記。
(三)戶籍在鹿城區濱江街道、南匯街道、浦斜街道、大南街、五馬街道、松臺街道、光華街道、雙嶼街道原黃龍街道區域的適齡兒童,到區招生辦報名,由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繼續執行原其他街道相關學校按適齡兒童戶籍招生的政策。
(4)戶籍在藤橋鎮、傅山鎮的適齡兒童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教學區學校就讀。對已在潞城市真正居住且父母持有本市有效房屋產權的,可參照本辦法第五條第壹款“父母房屋產權所在地與戶籍地址不壹致”的規定,按房屋產權所在地在教學區學校登記。學校會根據實際招生情況安排錄取。無法安排的,由區招生辦安排。
(5)在鹿城區合法出國並長期定居國外的華僑子女,如需在鹿城區讀小學,且其監護人為第壹、第二順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可參照鹿城戶籍適齡兒童,憑監護人的房屋產權證等證明材料直接到房產所在地學校或區招生辦登記;監護人為法定第三或第四順位(兄弟、姐妹、其他近親屬、朋友)的,憑監護人的產權證等證明材料到區招生辦登記,由區招生辦統籌安排。
非鹿城區戶籍、長期定居國外的華僑子女,如確需在鹿城區讀小學,且其監護人為法律規定的第壹、第二順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鹿城區戶籍並持有鹿城房屋產權的,可持監護人的房屋產權證等證明材料到區招生辦登記,由區招生辦統籌安排。
(6)在鹿城區投資、經商、工作並有相關證明材料的港澳臺同胞子女,由區招生辦統籌安排。
(七)非鹿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
具有鹿城區戶籍的非適齡兒童,確需在鹿城區小學就讀的,可根據《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鹿城區新居民積分制入戶實施細則的通知》(魯文政辦[2017]1號)精神,在指定公辦學校報名。
非鹿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確需在鹿城區小學就讀的,其父母在2020年7月11日(含7月11日)前持有鹿城區房屋產權證滿壹年以上。如果學校名額允許,他們將被區招生辦登記為“失蹤學生”。報名人數少於或等於指定學校剩余名額的,全部調劑;若報名人數大於指定學校剩余名額,則進行電腦派位。
(8)廣場路小學、浦斜市小學、瓦石小學、城南小學、建設小學、水心小學、南浦小學、百裏路小學等教學區內,房產建築面積60平方米以下2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產權證(含新買、出售、產析、繼承)須滿三年;建築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下的,在滿足上述條件後,教學區內學校應提供適齡兒童自出生之日起的相關居住、生活依據,如出生證明、戶口本等。
(9)1、2015年4月後領取的溫州市實驗小學教學區產權證,17年7月後領取的南浦小學、瓦石小學、浦斜小學教學區產權證。同壹房產三年內只允許壹戶(壹對夫妻及其未婚子女算作壹戶。
(10)房屋拆遷後進行房屋產權調換,實際安置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拆遷協議、房屋分配表、房屋付款發票可作為被拆遷人的房屋產權證,房屋產權地址以安置房分配表為準;房屋拆遷後進行房屋產權調換,但未實際安置的,原房屋產權證和拆遷協議可作為被拆遷人的房屋產權證,房屋產權地址以原房屋產權證為準。
(十壹)營業場所、商業用房、生產用房等非居住用房的產權證、登記截止日期後領取的房屋產權證、民間合同(協議)不能作為教學區學校招生的依據。
(十二)適齡兒童的父母只與其直系親屬擁有產權,父母持有的部分參照普通房產執行。
(十三)溫州市南浦小學、溫州市浦斜小學桂湖校區在執行本辦法的同時,執行《鹿城區中小學招生預警公告》的相關規定。
六、公辦小學註冊辦法
(1)以下適齡兒童(教學區學生),由其監護人通過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鹿城小學招生”向教學區內學校進行網絡高峰預報名和預選線下指導確認時間(點擊“更多服務-網絡預報名”)(各學校網絡高峰預報名時間安排將通過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鹿城小學招生”發布,家長可關註),然後準備相關報名材料。相關材料符合線上審核要求的,會提前告知,避免線下確認環節。
1.鹿城區各街道戶籍適齡兒童:準備材料為戶口本、出生證、父母身份證、房產證。
2.滕橋鎮、傅山鎮小學實行零敲碎打定向招生。適齡兒童原則上應在其戶籍所在地的教學區報名,準備材料為戶口簿、出生證明、父母身份證;對已在潞城市真正居住且父母持有有效的入城房屋產權證的人員,可按房屋產權證的地址在教學區內的學校報名,準備材料為戶口簿、出生證明、父母身份證、房屋產權證。
3.華僑子女:準備材料為父母戶籍證明原件、僑辦證明、國內監護人委托書(經國家公證部門公證)、國內監護人戶口簿、房屋產權證、子女護照。
如果戶口簿上的信息不能確認登記子女父母之間的關系和登記子女與其父母之間的親子關系,還應準備父母的結婚證和出生證明。
(2)以下適齡兒童(統籌生),其監護人於7月8日通過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鹿城區小學招生”(點擊“更多服務-網上預測姓名”)進行網上預測姓名和預選線下指導確認時間後,準備相關報名材料,預選時間為7月9日至65438+。
1.鹿城區各街道常住戶口的無房戶或戶口簿、房產證不能作為登記依據的適齡兒童:準備材料為戶口簿、出生證明、房屋租賃或居住證明等相關證件。
2.非鹿城區戶籍的鹿城區現役軍人、市、區政府引進人才子女、溫商歸國人員子女:需準備的材料為父母單位有效證明(含市、區人才辦證明、溫商歸國人員證明)、戶口本、出生證明、父母身份證(軍人證)。
3.在鹿城區投資、經商、工作的港澳臺同胞子女:準備材料為鹿城區港澳臺辦提供的證明、子女本人的香港身份證、澳門身份證、臺灣身份證或戶籍證明。
4.2020年7月11起戶籍由其他縣(市、區)遷入的適齡兒童:準備好戶口本、出生證明、房產證等材料,到區招生辦辦理補報手續。
(三)非鹿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報名辦法
1.非鹿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原則上應當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
2.非鹿城戶籍適齡兒童確需在鹿城區就讀,且父母壹方已參加鹿城區積分制管理且符合省規定條件的,憑鹿城區新居民服務中心發放的《新居民積分身份證明卡(符合省規定條件)》到指定公辦學校報名。
新居民積分身份證到各鎮新居民服務管理辦公室辦理或通過網絡自助辦理。詳見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鹿城新居民”。
符合省級條件的依據如下:
①居住依據:適齡兒童父母持有在鹿城區居住壹年以上(近壹年)的流動人口居住證明或登記記錄,提供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或其他居住依據。
2工作依據:適齡子女父母為個體商戶或企業法人代表的,需提供鹿城範圍內壹年以上(近壹年)的工商營業執照;在企事業單位工作的適齡子女父母,需提供在鹿城區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壹年以上(近壹年)的正式勞動合同。
③入學依據:適齡兒童父母在鹿城區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並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壹年以上(近壹年)的依據。
上述對象可準備上述相關證件及原籍戶口簿、出生證明、積分管理部門提供的《新居民積分身份證(符合省內條件)》。6月份通過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鹿城區小學招生”(點擊“更多服務-網絡預報名”),給予指定的新住校網絡錯峰預報名和預選的線下指導確認時間(各校網絡錯峰預報名時間安排將通過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鹿城區小學招生”發布,請家長關註),然後準備好相關報名材料,7月6日、7日按預選時間到學校進行線下指導確認。具體學校有:綦江小學、南匯小學東嶼校區、雙嶼小學積石校區、謝都第三小學、雙橋小學及部分農村小學。相關材料符合線上審核要求的,會提前告知,避免線下確認環節。
3.非鹿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父母在2020年7月11日之前(含2020年7月11日)持有鹿城區產權滿1年以上(取得產權證明不滿1年的,需提供在該房產居住滿1年以上的居住依據,如居住證或其他證明材料)。報名人數少於或等於指定學校剩余名額的,全部調劑;若報名人數大於指定學校剩余名額,則進行電腦派位。
上述對象經其監護人於7月13日、6月14日通過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鹿城區小學招生”(點擊“更多服務-網絡預測名”)進行預選後,準備好相關報名材料,預選時間為7月65433日(如網上預測名誤報其他學校,應刪除原報名信息後再重新報名)。相關材料符合線上審核要求的,會提前告知,避免線下確認環節。
(四)網絡預測命名方法
2020年鹿城區小學招生網預報名提供以下兩種方案(關註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鹿城區小學招生”,參考更詳細的視頻操作指南):
(1)推薦方案:搜索並關註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的“鹿城區小學招生”,點擊“更多服務-網絡預報名”,登錄報名界面,根據提示進行網絡預報名。具體來說,依次點擊“開始報名→鹿城區→公辦小學”,按類別選擇“鹿城戶籍區學生”/“符合省內條件的新居民”/“鹿城戶籍整體學生”/“非鹿城戶籍學生”,進入具體報名學校(報名點),按要求完成信息填寫、照片上傳和線下引導確認時間預選。
(2)備選方案:安裝並登錄手機APP“李哲辦”,搜索“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選擇“溫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點擊“網上辦理”,按照推薦的方案流程進行報名。
七、民辦小學招生辦法
(1)壹般原則
2020年鹿城區民辦學校招生嚴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溫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嚴格招收公民,統壹管理。
(二)招生範圍
2020年溫州市喬媛小學本部(九三)、溫州大學附屬第壹實驗小學、鹿城區沁園小學、溫州市白鷺外國語學校(小學)、鹿城區甌江小學將在鹿城區招生。溫州市喬媛小學濱海分校可按照《溫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在鹿城區和浙南產業集聚區招生。浙南產業集聚區各類招生對象標準參照鹿城區執行。
(三)招生對象
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範圍的規定,結合《溫州市義務教育招生管理制度》中的人員類別,我區民辦小學招生對象分為以下幾類:
1.鹿城戶籍學生:鹿城區戶籍適齡兒童。
2.鹿城產權生:非鹿城區戶籍,父母持有鹿城區房地產權(住宅性質)的適齡兒童。
3.鹿城居民:(1)非鹿城區戶籍,父母在鹿城區辦理了《浙江省居住證》的適齡兒童。未辦理居住證的,須在鹿城區公安部門辦理居住登記,並在市區繳納1年以上社保。(2)非鹿城區戶籍,駐鹿城區的現役軍人子女;在鹿城區合法出國並長期定居的華僑、華人子女;在鹿城區投資、經商、工作並有相關證明材料的港澳臺同胞子女;鹿城區內市政府、區政府引進服務的高級人才子女;溫商海歸子女。
(四)註冊入學原則
1.民辦學校的報名、錄取等所有招生流程都納入統壹的招生管理系統平臺。學校不得在招生管理系統平臺外組織招生報名,不得提前組織招生,不得通過任何形式的預探、報名預約等方式爭奪生源。
2.2020年鹿城區民辦學校招生采取壹輪招聘和兩輪招聘的方式進行。壹輪招聘是指:網上報名後,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由區教育局統壹組織,邀請公證員參加。按照“三全”(所有學校、所有對象、所有計劃)要求,根據招生計劃和誌願實行計算機隨機派位,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對於因放棄或取消錄取資格而空出的學位,由計算機隨機派位產生的預錄取順序號依次加到未被任何學校預錄取的學生中。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壹次性錄取。第二輪招收是指:第壹輪招收結束後,招收不足的民辦學校,經區教育局、市教育局同意,在溫州市區內招收壹次,不能跨市招生。
3.民辦學校或投資者與相關縣(市、區)政府部門或功能區管委會等原有協議由民辦學校負責承辦的學生,相關學生按協議錄取,不得擇校生。受相關縣(市、區)政府委托,承擔部分學區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應當明確學區範圍,按照公辦學校相關政策招生,不得擇校生;非學區招生按民辦學校招生規則執行。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的公安英模和殘疾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人員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以及政策明確規定的其他優惠對象優先錄取。民辦學校正式聘用並實際在該校工作的教職工子女,以及舉辦者直系親屬,要求在該校就讀的,經資格審查和公示,可優先錄取。
4 .藝術或體育學校按現有方式招生,進行技術考核,但不組織文化科目。
5.被民辦學校預錄取並確認繳費的學生將被系統鎖定,不再參加任何後續學校或批次錄取。符合公辦學校錄取條件但未被民辦學校預錄取的,按照公辦學校錄取的同等待遇安排入學。對被民辦學校預錄取後放棄的(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的視為放棄),以及因弄虛作假被取消錄取資格的,按公辦學校錄取規則分批安排入學。
6.新居民隨遷子女民辦學校在鹿城區招生,具體招生條件和辦法由區教育局另行下發。
八、民辦小學招生流程
(1)時間安排
1.優先錄取
5月25日前,由政府委托承擔學區範圍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完成學區對象登記入學工作。民辦學校正式聘用並實際在學校工作的教職工子女、舉辦者直系親屬、政策照顧對象等優先人員,於5月22日、25日向區教育局提交名單或報名申請。
2.壹輪招聘
(1)網上報名:6月2 -4日,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通過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鹿城區小學招生”完成民辦學校網上報名(點擊“更多服務-網絡預報名”),每人最多可報考2所符合條件的公辦學校以外的民辦學校(含其他縣市符合報名條件的民辦學校)。
網絡預報名提供兩種方案:①推薦方案。搜索並關註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的“鹿城區小學招生”,點擊“更多服務-網絡預報名”,登錄報名界面,根據提示進行報名。②備選方案:安裝並登錄手機APP“李哲辦”,搜索“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選擇“溫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根據提示進行報名。
(2)資格審查:6月10前,完成報名人員資格審查。
(3)確定預錄取名單:6月13日,對於未超計劃招生的學校,按照全額錄取的原則生成預錄取名單;超過計劃報名的學校,由計算機隨機派號生成預錄取順序號,根據順序號確定預錄取名單。
(4)繳費確認:6月14日至6月15日,根據計算機的隨機數分配結果,在計劃內完成預錄取對象的繳費確認。
(5)依次遞補:6月16日至6月17日,對因放棄或取消錄取資格而空出的學位,在未被任何學校預錄取的學生中依次遞補計算機隨機派位產生的預錄取順序號,完成繳費確認。
3.兩輪招聘
(1)公布計劃:19年6月前,審核通過後可進行學校第二輪招聘。
(2)接收報名:6月20日-6月20日21,溫州第二輪補錄學校接收符合條件對象報名,每人限報1學校。
(三)資格審查:6月22日至23日,完成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
(4)錄取及繳費:6月24日至29日,按照“計劃內全額招生,超計劃計算機隨機派位”的原則完成第二輪補考學校學生的錄取及繳費確認工作,其中6月24日安排計算機隨機派位。
(2)材料準備
1.鹿城戶籍學生:戶口本、出生證明、父母結婚證等。
2.鹿城產權生:戶口本,出生證明,父母結婚證,父母房產證等。
3.鹿城居民:除了戶口本,出生證明,父母身份證,按類別準備相應的依據。
九。關於護理的規定
在鹿城區服務的下列人員的子女(鹿城區義務教育對象)可享受照顧安排:
(壹)烈士家屬和“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獲得者。
(二)省級綠葉獎獲得者、區級以上勞動模範、拔尖人才(省級151項目、市級551項目壹、二級)。
(3)經區級以上人事部門安排,到西藏、新疆、四川、青海和援外工作1年以上的幹部。
(四)市級(市二級以上)優秀骨幹教師、區級“三壇”榮譽獲得者。
(5)鹿城區尊師重教先進單位和個人獲獎者。
(六)區級以上黨委、政府明確規定需要優先保障的其他對象。
十、招生紀律
(壹)學校應嚴格按照本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做好新生入學工作,不得擅自改變招生方式。
(2)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招生條件、招生程序和招生時間表組織招生,特別要嚴格把關年齡、範圍和相關條件,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全部入學。
(三)學校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非類別學校停止招收特長生。藝術類學校、藝術類學校可以對學生的藝術素質進行測試或鑒定,但不得組織學習成績測試。
(四)民辦學校應嚴格按照區招生辦批準的招生計劃數實施招生。
(五)學校不得拒絕接收區招生辦依法安排的適齡兒童入學。
(六)學校實行正常上課,不得舉辦重點班或快慢班。
(七)為方便市民入學,接收和落實生源總體計劃,協調招生過程中的各種情況,從7月15日起,各公辦學校每周壹安排壹名中層以上工作人員值班,處理招生事務。
本辦法由區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