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案件應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累計支付;
2.
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繳納50元;
3.
超過1,000元至1,000元部分支付2.5%;(註:簡化公式:目標X2.5%+50元)
4.
非財產案件按以下標準支付:
5.
離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無需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
財產案件應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累計支付;
2.
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繳納50元;
3.
超過1,000元至1,000元部分支付2.5%;(註:簡化公式:目標X2.5%+50元)
4.
非財產案件按以下標準支付:
5.
離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無需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