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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汙賄賂總局的歷史沿革

1998年至2007年,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反貪部門***立案偵查貪汙賄賂等犯罪案件31萬多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420多億元。

2008年1月至2013年8月,全國各級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貪汙賄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提起公訴167514人。經法院判決有罪148931人。通過辦案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377億元。

僅在2014年的1—9月,全國檢察機關反貪部門立案貪汙賄賂犯罪案件就達27235件,涉案35633人。

而在壹些大案要案上,反貪總局也絕不手軟。2014年,反貪總局直接查辦和組織指揮辦理的省部級專案已有20件。其中,比較受關註的當數國家發改委系列案件和中央電視臺系列案件。截至2014年11月,發改委***立案查辦11人,包括國家能源局原副局長許永盛、新能源司原司長王駿、核電司原司長郝衛平、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等。其中,魏鵬遠案成為建國以來檢察機關壹次起獲贓款現金數額最大的案件。當時辦案檢察官從銀行調去16臺點鈔機在魏鵬遠家中清點,由於數量太大,當場燒壞了4臺。 2015年最高檢將調整職務犯罪偵查預防機構,整合組建新的“反貪汙賄賂總局”,強化直接偵查、指揮協調、業務指導等工作,加強壹線辦案力量,堅決遏制腐敗現象蔓延勢頭 。

全國檢察長會議2015年1月21日在北京召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會上指出,經中央批準,最高檢將調整職務犯罪偵查預防機構,整合組建新的“反貪汙賄賂總局”,強化直接偵查、指揮協調、業務指導等工作,加強壹線辦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