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嚴格控制人員流動。市民除接受核酸檢測和緊急就醫等,原則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門、不紮堆、不聚集。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小區、產業園區、商廈嚴格實行圍合管理,設立專人專崗,憑出入卡進入,入口嚴格實行測溫、掃場所碼、查驗健康碼、查驗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核酸檢測中證明等措施。
(二)實行臨時交通管控。除保障城市基本運行和疫情防控相關的車輛在落實相應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車輛(包括電動車、自行車)原則上不流動(緊急就醫等特殊情況除外)。地鐵、公交所有站、場全時段暫停服務。
(三)除承擔防疫任務的醫務工作者、保供人員、社區工作人員、城市運行保障工作人員、誌願者、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其他人員原則上居家辦公,或就地轉為社區誌願者,向所在社區報到,全面參與社區防疫工作和社區服務。
上述措施,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適時調整。疫情防控、人人有責,希望廣大市民群眾理解、支持、配合。若出現因不履行主體責任、拒不執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傳播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