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和經理資格證復印件,各項管理服務規章制度、經理職責權限、聯系電話等信息;
2.物業管理合同中承諾的服務項目、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在小區對接後壹個月內予以公示,直至物業管理解除合同;
3.對專項服務實際新增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公示,從專項服務實際新增項目開始,到服務結束;
4、機動車場地占用費減免申請情況、公示時間,每半年公示壹次,每次公示時間不少於壹個月;
5、利用同壹地點、同壹設備經營盈利和應用狀況,公示時間,每半年公示公告壹次,每次公示時間不少於壹個月。
物業公司的資質等級如下:
1,壹級物業標準,物業有自己的保安人員,每天會在指定地點接待業主,區域內有巡邏;
2、二級物業標準,成立獨立的物業管理辦公室,平時物業可以及時接待業務,解決業主生活中的壹些問題;
3、三級物業標準,成立物業管理辦公室,能及時接待業主並提供壹些相關服務;
4.ⅳ類物業標準,設有管理處,可接待業主並登記其居住問題,並向業主報告。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管理規約應當約定物業的使用、維護和管理,業主的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
管理規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公眾利益。
管理條例對所有業主都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