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證書的構成,為什麽有些證書沒有單篇?
專利證書由證書主頁和專利小冊子組成。專利證書應當記載與專利權有關的重要描述事項、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主管簽名和授權公告日期等。描述項包括:專利證書號(序號)、發明創造名稱、專利號(申請號)、專利申請日期、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姓名、專利權人姓名。當專利的說明書過長,難以在壹頁上記錄時,可以加頁;如果證書中專利小冊子的總頁數超過110頁,則從第101頁開始作為續篇。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257號公告,授權公告日在2018年3月2日(含當日)至2018年4月24日(不含當日)的專利,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證書包括證書首頁和專利分冊扉頁;對於授權公告日在2018年4月24日(含當日)之後的專利,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在授權公告日後頒發新的專利證書及專利證書復印件;新版專利證書及專利證書復印件將取消專利小冊子,增加授權公告號和專利權人地址信息;新舊版本的專利證書和專利證書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另有規定外,已頒發的舊版專利證書和專利證書副本不會被新版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