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2年6月18日,美國向英國宣戰。1812至1813年,美國攻擊英國北美殖民地加拿大各省。1813年10月至1814年3月,英國在歐洲擊敗拿破侖帝國,將更多的兵力增援北美戰場。英國占領美國的緬因州,並且壹度攻占美國首都華盛頓。但是英國陸軍在美國南部的路易斯安娜州戰場,和恰普蘭湖戰役,巴爾地摩戰役,新奧爾良戰役中多次遭到挫敗,並且海軍也遭受敗局。1815年雙方停戰,邊界恢復原狀。美國獨立戰爭結束後,英美之間的主權之爭並未停止。作為英國殖民地的加拿大省,人口稀少,防禦松懈。美國欲向北擴張,並且期待加拿大居民將美國軍隊視為解放者。
1814年《巴黎條約》
1812年,美國卸任總統托瑪斯·傑弗遜說:“今年將加拿大地區兼並,包括魁北克,只要向前進,向哈利法克斯進攻,最終將英國勢力徹底逐出美洲大陸。”美國必須控制整個北美洲大陸的信念後來被稱為美國的昭昭天命。但是英國也有戰略優勢。在聖勞倫斯河邊界地區,北岸的加拿大壹側人口密度和基礎設施比南岸的美國高出兩倍。美國聲稱大英帝國在以下三個方面侵犯其主權:
①英國不遵守美國獨立戰爭後雙方1783年達成的《巴黎條約》:拒絕移交西部地區軍事要塞,並且武裝印地安人,威脅美國的西部邊陲。
②皇家海軍攔截美國商船追捕逃兵,強征美國海員入伍--這些人雖然出生於英國,但已歸化為美國公民。
③英法之間的拿破侖戰爭導致的貿易禁運,使上百艘美國商船被皇家海軍扣押,美國的中立國地位未被尊重。
1811年,美國眾議院的鷹派議員鼓動戰爭。1812年6月18日,詹姆斯·麥迪遜總統向國會發表演講後,國會投票宣戰。有趣的是,英國為了避免對美戰爭而解除貿易禁運的消息在開戰以後才姍姍來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