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經典 - 不相隸屬是什麽意思

不相隸屬是什麽意思

問題壹:什麽是“不相隸屬”關系? 兩個範疇不是相互包含的,不是壹個服從另壹個.

問題二:具有隸屬關系是什麽意思?不相隸屬關系又是什麽意思? 具有隸屬關系就是有直接管理的職責,比如各級 *** 和 *** 部門,就是隸屬關系。這種關系在法律上面是壹種不平等的關系,是縱向的關系,就相當於上下級。

互不相隸屬關系就是誰也不歸誰管,比如山西省 *** 和山東省 *** 就是不相隸屬的關系是平級的,或是山西省 *** ,和山東省 *** 下的壹個市,雖然山東的市屬於比省低的級別,但是也不歸山西管。

問題三:不相隸屬機關是什麽意思啊? 誰也不歸誰管,比如山西省 *** 和山東省 *** 就是不相隸屬的關系是平級的,或是山西正 *** ,和山東省 *** 下的壹個市,雖然山東的市屬於唬省低的級別,但是也不歸山西管

問題四:什麽是不相隸屬機關? 機關之間沒有上下級的關系。

問題五:在公文中直接隸屬 機關和 不相隸屬機關區別 直接隸屬機關之間存在上下級關系,可以用令、通知、報告等文種行文,用於安排部署工作或請示匯報工作用。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如有業務往來,需用函、邀請廠等文種行文,以示商討的態度,或者聯合開展工作。如沒有隸屬關系,不同機關在同壹文件中出現或是開展工作時,要特別慎重,不然就會鬧笑話,還會造成工作難以協調的局面。

問題六:什麽叫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 比如說,市檢察院和市法院和市公安局,這就叫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

問題七:此函是什麽意思 此函的意思是:這封信,這篇公文。

此:這,這個。

“函”是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或者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事項時所使用的公文。 函是應用寫作實踐中的壹種常用文體。

函作為公文中惟壹的壹種平行文種,其適用的範圍相當廣泛。在行文方向上,不僅可以在平行機關之間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行文,其中包括上級機關或者下級機關行文。在適用的內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於不相隸屬機關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外,也可以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事項,向上級機關詢問具體事項,還可以用於上級機關答復下級機關的詢問或請求批準事項,以及上級機關催辦下級機關有關事宜,如要求下級機關函報報表、材料、統計數字等。此外,函有時還可用於上級機關對某件原發文件作較小的補充或更正。不過這種情況並不多見。

參考鏈接:函(公文文體)_百度百科

baike.baidu/subview/191768/10679504

問題八:向不相隸屬的上級單位行文用什麽文種 也要用請示或者報告,因為妳畢竟有求人家!

問題九:關於隸屬關系~ 不管是黨群還是 *** 部門,所謂行政隸屬關系的主體都是機關,其內部處室不存在上下級關系。妳可以說湖州市委是德清縣委的上級,但湖州市委黨史研究室不是德清縣黨史研究室的上級。從法理上來說,工商局是垂直領導的機關,因此湖州市工商局是德清縣工商局的上級。但工商局比較特殊,它的人事任免由上級單位決定的,但是它的工資福利卻是由同級人民 *** 的財政來負擔的。其他的如財政局、衛生局而言,市機關是縣機關的上級,但它們之間的關系是業務指導關系,縣 *** 作為同級人民 *** ,才是這些局的上級領導部門。不知道妳聽懂我在說什麽沒有。

我個人理解妳所指“上級”僅僅是指行政級別,妳認為行政級別高的就是上級,縣處還是廳局級。上級中包含領導關系也恭含業務指導關系。要說待遇的話,以我的經驗來看,如果妳是領導,市級機關待遇好;如果妳是科員的話,下級單位的收入更高些。

問題十: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告知事項時使用通知還是函? 如果是單純的告知事項應該用通知。函是有特定含義和作用的,具體如下:

函,從廣義上講,就是信件。它是人們傳遞和交流信息的壹種常用的書面形式。但是,作為公文法定文種的函,就已經遠遠地超出了壹般書信的範疇,不僅用途更為廣泛,最重要的是賦予了其法定效力。2000年國務院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函,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這說明,除有直屬上下級之間隸屬關系外的壹切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甚至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壹律用“函”。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涉及的幾個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在闡述“函的效力”時強調指出:“函作為主要文種之壹,與其他主要文種同樣具有由制發機關權限決定的法定效力。”  函作為公文中惟壹的壹種平行文種,其適用的範圍相當廣泛。在行文方向上,不僅可以在平行機關之間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行文,其中包括上級機關或者下級機關行文。在適用的內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於不相隸屬機關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外,也可以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事項,向上級機關詢問具體事項,還可以用於上級機關答復下級機關的詢問或請求批準事項,以及上級機關催辦下級機關有關事宜,如要求下級機關函報報表、材料、統計數字等。此外,函有時還可用於上級機關對某件原發文件作較小的補充或更正。不過這種情況並不多見。“函”有下列三方面的作用: (壹)相互商洽工作。如調動幹部,聯系參觀、學習,聯系業務,邀請參觀指導……。 (二)詢問和答復問題。如天津市民政局向民政部門詢問的“關於機關離休幹部病故撫恤問題”的問題以及民政部對此問題的答復,都是用“函”的形式。 (三)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如《民政部關於請安排每年生產三百輛火葬運屍專用車的函》就是為向國家計劃委員會請求批準而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