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收集父母職位、收入等信息。如果學校違反規定,家長可以這樣投訴:先向學校表明訴求,拒絕錄入信息,與學校商量解決。第二,向當地教育局投訴學校收集家庭信息的行為。教育局是學校的主管部門。如果遇到與學校協商解決不了的事情,可以向教育局求助。如果孩子未成年,這些信息與孩子有關,可能會有規定提供。學校要求家長填寫家長姓名、電話、身份證號等信息並不違法。畢竟對於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學校需要了解監護人信息,以便及時聯系,學生註冊系統也需要登記家長的身份證、電話、姓名等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32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騷擾、揭露、公開等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壹條* * *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情況,有權予以勸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檢舉、控告。國家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臨其他危險情況時,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受理和處理涉及未成年人的舉報、投訴或者舉報,並將處理結果以適當方式告知有關單位和人員。
衍生問題:
學生的隱私權包括什麽?
(1)隱瞞隱私的權利。隱私權隱瞞權是指權利主體隱瞞自己的隱私而不被他人知道的權利。
(2)隱私權。隱私權是指自然人積極利用自己的隱私滿足精神和物質需求的權利。
(3)維護隱私的權利。隱私權維護權是指隱私權主體保持其不可侵犯性的權利,當其受到非法侵害時可以尋求公、私救濟。
(4)控制隱私權。隱私權是指公民有權按照自己的意願控制自己的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