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奧會的舉辦讓吉祥物冰墩風靡全球。這麽可愛的冰墩誰不想要?但是冰盾盾版權方的產量確實有限。無論是實體店還是網上的官方旗艦店,冰盾盾周邊壹上架就被壹搶而空,在黃牛手裏甚至被炒了好幾次。
自己做“冰墩”違法嗎?面對這種壹票難求的場面,有的朋友會問,如果我真的想要壹個冰墩,我可以自己做壹個嗎?會不會構成侵權?畢竟現在是冬奧會期間,對盜版的打擊力度還是很大的。怕萬壹違法犯罪怎麽辦。
對此,我咨詢了相關律師,得到的答復是:冰盾盾,屬於漫畫的藝術形象,受著作權法的法律保護。但如果說是個人為了好玩,在家裏制作或再制作冰盾盾的形象,交朋友,微博,Tik Tok等,它只是為了欣賞而有助於冰盾盾形象的傳播。這種情況壹般不構成侵權。
但是如果妳做的冰墩是用於商業運營、銷售或者廣告宣傳,這種情況就違法了。如果銷售或者獲利數額較大,就涉嫌犯罪,將被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根據浙江市場監管局的報告,浙江已發現7起侵犯奧運知識產權案件,其中大部分與冰盾盾有關,甚至有兩人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最後,我想說,朋友們,不管妳們有多喜歡冰墩,只是為了好玩而做,千萬不要用於商業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