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
壹、需提交的資料:
1.填寫《重慶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基本信息表》(以下簡稱《人員增加表》),需要本人簽字。
2.帶有人員增加表電子文件u盤
4.關系不在我區主城區(含南川、江津)的,提供轉移接續手續。
二、"人員增加表"的填寫需要知道:
1.人員的參保時間不能早於單位已登記的參保時間;
2 .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人員增加申報時間的,應於當月的第壹天到公共* * *業務窗口辦理;
3 .養老、失業保險人員增加申報時間應由勞動合同和證明材料確定。
單位經辦人員每月1-20工作日攜帶上述資料到下沈街道公共業務部門或社保所。
減少
壹、需提交的資料:
1.解除勞動關系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填寫《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減少申報表》(以下簡稱《人員減少表》),須經本人簽字。
3、單位銀行付款憑證。每月1-5日申報減少的,需提供上月銀行付款證明。
4.帶有人員裁減表電子文件的u盤
二、“人員裁減表”的填寫需要知道:
1.申報減少養老、失業保險人員的時間,以解除勞動合同及證明材料確定的時間為準。
2 .工傷、醫療、生育保險人員減少申報時間,應以當月的當天到公共業務窗口辦理。
3.要正確填寫裁減原因,特別註意因“合同解除”或“辭退”原因造成的人員裁減,不能填寫為“辭職”,否則不享受失業救濟。
單位經辦人員每月1-20工作日攜帶上述資料到下沈街道公共業務部門或社保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