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特殊產品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1994年2月18日,國務院令第147號)。
2、《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產品檢測和銷售許可管理辦法》(1997+1年2月,公安部第32號令)。
3、《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2000年4月26日,公安部令第10號。51).
處理特殊產品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1994年2月18日,國務院令第147號)。
2、《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產品檢測和銷售許可管理辦法》(1997+1年2月,公安部第32號令)。
3、《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2000年4月26日,公安部令第10號。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