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為何卻辦了“冤案”
據報道,聶海芬是“英模”,是當地著名的“女神探”。從相關介紹看,她是壹位作風細膩、業務熟練的預審警官。可極其諷刺的是,恰恰是這位業務能力不凡的“女神探”,把張氏叔侄這起貨真價實的“冤案”,辦成了“鐵案”。 既然張氏叔侄根本沒有作案,就不可能有“無懈可擊”的罪證;相反,這起案件存在明顯的否定性證據及大量疑點。例如,叔侄倆的供述,在細節上並不吻合;被害人指甲裏檢出的DNA混合物,經檢驗排除了叔侄倆等。這些細節,本應引起偵查人員的反思和警惕。 可令人遺憾的是,事情卻往相反的方向發展,冤案經過“女神探”精心打磨,開始變得“鐵證如山”。經過“突審”及“獄偵耳目”協助,叔侄倆最終作出了認罪供述,而且經誘供、指供,供述開始與現場勘查壹致;至於沒有發現強暴的痕跡、物證,也經嫌疑人之口及法醫的意見,得到了“合理解釋”。 也許,“女神探”的作為,僅僅是在履行預審員的本分,是想讓刑偵人員破獲的案件在證據上變得“無懈可擊”,並無故意制造冤假錯案的動機。但本案在取證上,特別是在訊問、指認現場及使用“獄偵耳目”上出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卻是警方不容推卸的責任。 除此之外,這起冤案還極其深刻地警示執法人員:人皆可能犯錯,“神探”也不例外,在偵查認識活動中,壹旦陷入先入為主的思維定式,違法違規辦案,則不僅會冤及無辜,而且會放縱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