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匿名舉報的內容屬實,並提供了有效證據,那麽相關部門不會進行反調查。如果匿名舉報內容前後矛盾,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將予以追究。甚至被判有罪,涉嫌誣告陷害。按照相關規定,紀委工作人員要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法律責任。手機匿名舉報,公安機關可以通過信息部門找到舉報人,前提是舉報人涉嫌違法,其他部門無權調查,不用擔心。只是匿名舉報不如實名舉報有效。舉報人信息泄露後,人身、財產受到威脅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求助,必要時通知當地公安機關給予保護。如果威脅確實存在,應當及時通知當地公安機關;情況緊急時,應當指派法警對報案人采取臨時人身保護措施,並及時通知當地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受理實名舉報後,應當對舉報風險進行評估,必要時制定舉報人保護方案,防範和處理對實名舉報人的打擊報復。舉報人向人民檢察院實名舉報後,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威脅,向人民檢察院求助時,舉報中心或者偵查部門應當迅速查明情況,向檢察長報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沒有故意陷害,但是誣告、陷害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第二百四十四條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明知有前款行為而為其招募、輸送人員或者協助強迫他人勞動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第二百四十四條之壹違反勞動管理規定,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繁重體力勞動、高空、井下作業或者在爆炸、易燃、放射性、有毒的危險環境中勞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為,造成事故,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