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機構源遠流長,且隨社會進步、科技發展、經濟繁榮,其名稱、職能、手段,亦在不斷發展變化。古時史稱權度或度政部門,在漫長的自然經濟時代,沿用了數千年。
雲南省度量衡檢定所:1936年(民國25年)成立雲南省度量衡檢定所,1946年(民國35年)所被裁撤,1948年(民國37年)恢復重建,核設員工18人,直屬省建設廳,受國民政府度量衡局監督指導。省所存在期間,對於建立縣級行政、檢定機構,人員培訓,建立度量衡標準,制造新制器具,推行權度法,劃壹度量衡等,“在全國劃壹度量衡的進程中,雲南列屬先進省份之壹。”
從新中國成立到1959年底,省人民政府未設度量衡行政管理機構,相關業務由工商部門代管,糧食、商業、工業部門分散自管。
雲南省計量標準局:1960年1月11日,國務院批準成立雲南省計量標準局,設6個科(室),編制30(含技術幹部21)人,直屬省人委,省科委代管,在省科委內辦公。1961年底隨省科委從五華山搬到護國路22號辦公。1967年10月所有人員搬入東風東路151號大樓內辦公。
省計量標準局革命委員會:1968年12月13日,省革委批準成立省計量標準局革命委員會,設政工、生產、行政、標準化4組,直屬省革委。1971年11月1日改名省標準計量局,沿用革委會名稱。
省標準計量管理局:1978年3月22日,經省革委批準改名為省標準計量管理局,設辦公室、政治、計量、標準化、計劃財務處和計量測試研究所、計量實驗工廠。直屬省革委,政工和科以上幹部由省科委代管,計劃財務由省計委代管,文件發放由省辦公廳負責。
從1975年到1979年底,全省先後建齊了17個地州市(當時設有東川市)行政管理機構,並依法先後下設計量檢測、質量檢驗所、中心。
省標準局和省計量局:1979年10月18日,省委批復分設省標準局和省計量局,直屬省革委,歸口省經委。行政統壹,業務分設,壹套領導班子,設7處、室,編制56人。
雲南省標準計量局:1983年4月13日,省委決定兩局並為壹局,設立省標準計量局,歸口省經委,簡設4處1室,編制50人。
省技術監督局:1990年12月31日,省政府決定改設省技術監督局,規格級別不變,歸省政府直接領導,設6處壹室。
1994年12月12日,省政府通知:根據中***中央、國務院批準的雲南省黨政機構改革方案,保留省技術監督局,為雲南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管理的副廳級機構。仍實行標準化、計量、質量三位壹體的工作體制。
1998年11月,省勞動廳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處,成建制劃轉省技術監督局並設鍋爐壓力容器監察處。
截至1999年,省局先後更名7次。
1999年,國務院領導指示全國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並將國家技術監督局改名為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列入國務院直屬局。還對垂直管理的行政、技術機構設置及管理、編制、幹部、經費和財務等管理作出明確規定。
1999年7月6日,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省技術監督局向省政府呈報了《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對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行政、技術機構設置與管理,編制核定與管理,幹部管理,財政經費管理等相關問題提出了具體的組織實施意見。省政府於當月21日通知各州、市、縣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要求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在各級政府的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持下,認真做好實施方案的落實工作。通過改革,理順關系,轉變職能,提高隊伍素質和執法水平,逐步建立辦事高效、轉動協調、執法統壹,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質量技術監督新體制。
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2000年8月24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經省機構改革領導小組審核,省政府批準,“雲南省技術監督局更名為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正廳級。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是省政府管理標準化、計量、質量和特種設備工作並行使行政執法職能的直屬機構,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
2014年7月7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做好省級以下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調整工作的通知》(雲政辦發〔2014〕38號),將質監部門省級以下垂直管理調整為各級政府分級管理體制,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綜合檢測中心仍由省質監局直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