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通過公開發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1?發起人要做的第壹件事,與上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程序中的前兩步相同。不同的是,以公開發行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認購全部股份,而以公開發行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認購金額應當不低於首期發行股份的35%。
2.制定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是向不特定公眾發行的股票認購情況的書面聲明,發行前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
3.向國務院提交股票發行申請。在申請的時候,妳還必須提交壹些公司法規定的文件,比如公司章程、營業預算、發起人姓名、認購股數等。
4.募集股份的申請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準後,發起人應當公告招股說明書並進行認購。招股說明書的公告應根據擬募集的範圍在相應的報刊上公告。同時,發起人必須制作認股書,認股書應當載明《公司法》要求的內容,由認股人填寫相關事項,如認股數量、金額、認股人住所等。
5.發起人應當與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簽訂承銷協議,並與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發起人募集股份必須通過證券機構,必須與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由銀行代收保管認股人繳納的股份。
6.取得驗資證明。發起人籌集到足夠的股份後,必須請中立的機構或專家出具文件,證明全部股份已繳足。這份文件是申請公司註冊的必備文件。
7.召集由認股人組成的創立大會。創立大會的工作主要是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審議發起人的股票發行,並作出是否設立公司的決定。
8.創立大會選舉產生的董事會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文件,申請設立登記。董事會應當在創立大會後的法定日期內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法》要求的有關文件,申請設立公司。
第七十六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繳的資本總額或者實收資本總額;
(三)發行和募集股份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定章程,章程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並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二、股份公司的註冊要求是什麽?1.發起人符合法定資格並達到法定人數。
根據新《公司法》的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兩個以上的發起人,且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必須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發起人認購和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最低限額。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最低限額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於上述最低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依法可以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並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與發起人壹起將財產權轉移給公司。但是,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30%。
3.股票的發行和準備符合法律規定。
設立階段的發行可分為發起設立發行和募集設立發行兩種。
以發起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足額認購公司章程規定的股份;壹次性繳納的,應當立即足額繳納;分期繳納的,應當立即繳納首期出資。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全額支付。在未繳足股款之前,不得向他人出售股份。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
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35%,其余股份應當向社會公開募集。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必須依法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公告招股說明書,制作認股書,由依法批準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簽訂承銷協議,與銀行簽訂代收代保管股份協議,並向認股人出具回執。
4.發起人應當制定章程,由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名稱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為法人的必要條件。公司名稱必須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還應當標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樣。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壹定的組織結構,進行內部管理,對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是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董事會是執行公司股東會決議的執行機構;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依法對董事、經理和公司的活動進行監督;經理由董事會任命,主持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6.有固定的公司住所。
法律行為只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所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才有效。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無論是從設立條件、方式還是程序上,都比有限責任公司更嚴格、更復雜。因此,在設立股份公司時,壹定要仔細閱讀法律,避免設立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