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需要在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辦理稅務登記;
2.納稅人未辦理營業執照但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稅務登記;
3.納稅人未辦理營業執照或者設計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辦理稅務登記;
4.有權自主生產經營、獨立財務核算、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應當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
5.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築安裝和提供勞務的,應當自項目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
全國實行三證合壹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合二為壹,提高了市場準入效率。但是認證文件是合並的,所有信息都不享受。企業需要到稅務局補充資料後才能申報納稅和購買發票。
擴展數據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個人)。
三、負責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個人合夥)。
4.產權證(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合同等合法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如果是租賃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復印件。
五、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已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個體加油站、個體合夥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6.稅務登記表(適用於個體工商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三證合壹”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