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架私人直升飛機的主人是上海壹位李姓先生,上個月,李先生駕駛自己的直升機首航上海空域,他是中國第壹個私人直升機擁有者。
不久,李先生將這架直升機借給了陜西鹹陽壹家企業的董事長雒小平使用。目前李先生已經拿到中國民航總局同意他購買第二架飛機的批復,他此次購買的飛機是固定翼飛機,售價約為28萬美元左右。
然而,雒小平卻在未得到批復的情況下,在鹹陽上空多次飛行。
5月29日18時,雒小平第壹次駕駛該直升機,從鹹陽市西郊壹個空曠的場地騰空而飛,這樣的飛行當日先後進行了兩次。雒小平告訴記者,當天的這次飛行屬於維護飛行,他和助手是想通過飛行檢測飛機的性能是否良好。
之後的10余天時間裏,雒小平連續幾次駕機再飛鹹陽,帶著他的親朋好友上天找“樂趣”。
據了解,這樣的飛行從5月30日到6月12日近半個月時間裏就先後有過10余次。5月30日、5月31日,以及直升機運到鹹陽的5月29日,雒小平連續三天駕機飛上天。之後,直升機休息了幾天。
12日下午,雒小平帶著他飛行俱樂部的6位成員,在渭河上空來回低空穿梭,並在空中做著各種表演,引來大批鹹陽市民雨中觀望。
期間,觀賞的人們很少有人去關心直升機上天以外的事,也就是直升機上天的合法性。
私人飛機不能隨便飛上天
由國務院和中央軍委***同頒布的《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去年5月1日正式實施後,許多人認為,私人不僅可以買飛機,而且也可以隨便飛。
對此,業內人士明確指出,擁有了私人飛行駕照,擁有了私人飛機,並不等於就可以隨心所欲地飛上藍天。據了解,私人飛機等通用航空器上天必須具備三個條件:壹是需要民航總局核發的飛機適航許可證;二是飛行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取得飛行駕照。三是要向空管部門申請飛行空域和飛行計劃,批準後即可飛行。
《條例》將私人飛機、私人飛艇都列入了所規定的航空器範疇,給了它們正當“名份”,並將原本起飛前的“壹事壹報”,改為“壹次申請劃設的臨時空域,可以長期使用”,最長時間可達1年,規定中的申請時間要求,也由過去的“提前壹周”縮短到“執行飛行任務的前壹天”。
據民航總局的有關人士介紹,私人飛機每次飛行都要向所屬地的空管部門提前申請,否則不得駕機上天飛行。
誰為直升機上天壹路開“綠燈”
作為私人購買的飛行器,依據《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之規定,該直升機不論何時何地上天都必須報請民航西北管理局批準方可。然而,記者日前從民航西北管理局了解到,該局沒有與雒小平飛行有關的任何記錄。未經民航管理部門批準,雒小平半月時間竟然駕機上天10余次,不知是誰給他開了“通行證”?
依據《條例》規定,私人飛機上天必須要具備“飛行駕照”和“申請飛行的批復”,雒小平有“飛行駕照”不容置疑,至於由民航總局頒發的“飛機適航許可證”和由當地民航管理部門下發的申請飛行批復,在雒小平沒有公示之前,其存在的可能性值得懷疑。畢竟記者從民航總局和民航西北管理局尚沒有得到能證明雒小平合法駕直升機上天的依據。
就在這種情況下,雒小平從5月29日到6月12日的半個月時間裏,公然駕直升機在鹹陽上空盡情“瀟灑”,卻沒有任何壹個部門去過問其飛行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