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證機構不壹樣。
生產或經營企業許可證壹般由行業主管部門頒發,不同經營行業的經辦機構不同。比如旅行社經營許可證是旅遊主管部門頒發的,醫療企業經營許可證是醫療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營業執照由上壹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核發和辦理。
2.程序不壹樣。
國家法律要求前置許可的,必須先取得營業執照,才能取得營業執照。如果不是國家法律規定的,可以直接辦理營業執照,不用辦理營業執照。
3.不同的法律。
申請和核準營業執照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取得營業執照所依據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4.辦理所需材料不同。
生產或者經營企業許可證所需材料由主管部門依法設定。比如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涉及到施工、環評等與安全相關的相關資質和文件。辦理企業營業執照需要的材料基本是公司章程、負責人證件信息、住所信息、股東會決議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