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安全是每個家庭最關心的問題。校車作為上學路上的通勤工具,不僅守護著孩子的安全,更承載著千家萬戶的幸福。校車安全壹直是社會關註的焦點。
近期,校車運營安全管理進入高危期。教育部相繼出臺校車預警文件,各地相關部門也紛紛出動,對校車進行安全檢查維護?然而,在如此高強度的保護下,關於校車安全的問題依然頻頻出現。
網友頻頻呼籲有關部門出面解決問題,但校車問題到底歸哪個部門管?相關部門是誰?我們真的清楚了嗎?
其實校車問題往往牽壹發而動全身。單靠壹個組織或部門是解決不了的。需要各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各部門各司其職,有針對性的處理問題,才能更好的解決問題,保護孩子的安全。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嚴格履行交通安全職責,秉公執法,依法查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它將執行以下四項操作:
01管理交通設施
加強轄區內教育機構周邊的路況、車流量、校車、交通安全設施管理,設置校車停靠警示牌和校車站牌,繪制校車停靠標線;
02加強校車監管
詳細掌握校車的基本情況、駕駛員、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制定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具體實施方案,切實落實管理措施;
03開展教育培訓
及時將校車相關信息錄入交警信息化應用平臺,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培訓,不定期到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04加強巡邏控制
定期巡控縣鄉道路,嚴格查處超員、超速、酒駕、疲勞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堅決取締貨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客車接送學生。
交通單位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及時清理和查處從事接送學生非法營運的各類車輛。要嚴格校車行駛路線和路段的審批管理,完善道路交通保障設施,嚴禁無營運資質的車輛非法接送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