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女性的征婚廣告
如今征婚廣告滿天飛。眾所周知,它們在民國時期開始流行。1922年2月19日,上海民國日報上刊登了壹則征婚廣告。壹位名叫黃雪華的21歲香港女子真是人如其名。她不僅漂亮,而且出名。她是典型的美女才女。只是因為她討厭煙花事業,所以生出了好感。真正讓人驚嘆的是,她的廣告語寫得很有水平:自重,低質,少煙火。柳絮輕,浪長。茫茫仇海,誰是知己?它這是黑暗的壹天,但妳不會。我遇不到壹個俠客。註定的愛情是充實的,它的債務是值得償還的。它沒有遇到知音,很難彈奏尋鳳歌。每次讀到粉落的痛苦,都是分享世界末日的悲傷。好場面不多,名花好謝。丫沒不想要報紙,卻選擇了配,為了成功做廣告。它學者是難免的感覺臉紅的時候諷刺;然而東皇軟弱,又恨花護。臺灣是客,大部分都是塵所驅;惜玉,總之花是難得的。嘆息時間的流逝,什麽為仇恨買單的意義何在?若君子如司馬芝深情,妹妹有文君之眼,不棄花之賤質,請速來。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黃雪華不要隱瞞任何事。她慷慨地公布了自己的真實地址。有興趣的可以去洽談。80多年前,這個膽子可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