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納稅信用等級評定辦法:
1、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可自願參與納稅信用評價。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是指由企業納稅人設立,已在稅務機關完成登記信息確認且核算方式為非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
2、自開展2020年度評價時起,調整納稅信用評價計分方法中的起評分規則。近三個評價年度內存在非經常性指標信息的,從100分起評;
3、自開展2019年度評價時起,調整稅務機關對d級納稅人采取的信用管理措施。
二、分析詳情
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是為加強稅收信用體系建設,規範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促進納稅人依法納稅,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制定了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
三、什麽是納稅信用評價
1、納稅信用評價基礎知識的信用和納稅信用概念及納稅信用管理實施背景、發展歷程、意義;
2、納稅信用管理主要文件依據、納稅信用管理的範圍、納稅信用管理的原則、納稅信用管理信息化、納稅信用信息采集、納稅信用評價、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的確定和發布;
3、分類服務和管理、增值應用壹銀稅互動。通過宣傳納稅信用相關政策,希望企業繼續誠信經營、誠信納稅,不斷提升企業自身的信用度,誠信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