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程序
第壹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受理人員初審合格後,出具受理通知書或申請材料回執;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第二步: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通知書》,並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第三步:1或5個工作日(申請材料實質內容需要核實的除外)後,申請人憑受理通知書或申請材料回執到發證窗口換發營業執照或《變更登記許可通知書》。
申請材料: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變更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的復印件。
4.修改章程的決議、決定(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章程的,提交文件;其中,股東變更登記無需提交此文件。本章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擴展數據
公司名稱是公司的名稱。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必須有自己的名字。必須記載在公司章程裏,這是公司註冊絕對需要的。它必須用語言來表達,這樣人們才能解決它。壹般來說,它應該包括:
(1)公司類型。應該註明是什麽樣的公司,比如無限公司,有限公司等等。不能只註明公司
(2)具體名稱。除非受法律限制,壹般由當事人自由選擇。
(3)業務部門。法律不是強制性的,是可有可無的。
(四)公司所在地名稱。公司名稱代表公司的商業信譽和技術水平。壹旦核準註冊,公司將獲得該名稱的專用權。公司名稱可以轉讓。
參考資料:
公司名稱-百度百科?公司變更-成都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