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壹式二份);
2、建設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施工單位出具的“三通壹平”證明;
5、工程項目招標情況告知書、中標通知書、施工招標投標情況報告書;
6、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審查合格書、審查備案單;
7、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
8、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登記表、安全條件審核表;
9、施工合同、監理合同;
10、建設資金證明;
11、施工組織設計;
12、外省、外地(市)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進入贛州市從事建築活動的備案表;
13、市勞動保障局出具的繳存防止拖欠民工工資保障金和簽訂民工工資勞動保障事務代理 協議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