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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人民日報消費券領取指南忻州消費券如何領取

現在國內很多地方都會發放消費券,山西也不例外,有壹個是人民日報的消費券,還有就是忻州的消費券,大家如果是經常消費,這些消費券還是需要的喲,下面就是相關介紹。

人民日報消費券

1、申領人員

此活動面向已綁定手機號碼且已完成支付寶實名認證的用戶

2、發放時間

8月1日—8月7日每日8:00和12:00可以領取

8月8日,早8點—晚8點,每個整點可搶

3、消費券金額

每個支付寶賬戶每天18元消費券,分別是:滿10減2壹張、滿30減5兩張、滿35減6壹張

4、申領渠道

支付寶/人民日報APP

5、申領步驟

(壹)支付寶領取

1、打開支付寶APP,首頁搜索框搜索“消費券”

2、輸入“消費券”後,頁面將顯示消費券申領入口,點擊圖片進入頁面

3、每天8點、12點可以領取消費券(也可點擊“提醒我”打開搶券提醒功能)

(二)人民日報APP領取

1、下載/更新最新版「人民日報」客戶端

2、8月1日-8月7日,每天早8點和中午12點,打開人民日報客戶端,在“熱點”頻道找到消費券開搶提示,點擊進入

3、進入活動頁面後,輸入綁定支付寶的手機號,綁定成功後即可開搶消費券

4、成功搶到消費券後,可在支付寶[卡包]中查收,當天消費時使用支付寶支付即可享受滿減優惠

6、使用規則

具體消費券數量、單張券金額及核銷規則,以實際活動為準。消費券庫存數量有限,每場發放用戶先到先得,發完即止。同壹用戶同壹天內僅可領取壹次券包,當天領取成功後不可參與其他場次的搶券,第二天可繼續參與。消費券領取成功後可能延遲到卡包,請稍後去[支付寶首頁-卡包]查看。

券有效期自領取當日有效,超時未使用則自動過期,過期時間以券面展示時間為準,券過期不補發。單筆支付僅限使用1張消費券。

消費券使用門檻以支付寶訂單金額為準,券不可拆分、不可提現,不可轉贈、轉讓他人,不可為他人付款,不可售賣。

使用本次活動發放的券消費,在有效期內使用券的訂單發生全額退款時,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後的券有效期不變;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內訂單部分退款,券無法再次使用。

消費券使用範圍適用於本次參與報名的餐飲住宿、文化旅遊、美容美發、百貨商場等線下實體經營商家。支付時可以與商家優惠疊加使用,單筆支付只可核銷1張消費券,同壹用戶在同壹商家每日僅限核銷1次消費券。

7、適用商家查詢

1、打開支付寶APP,首頁搜索框搜索“消費券”

2、輸入“消費券”後,頁面將顯示消費券申領入口,點擊圖片進入頁面

3、點擊右下角“消費券商家”

4、查看消費券可用商家

8、商家報名

報名條件:

1.商戶需開通支付寶、有支付寶收款能力。

2.通過支付寶平臺生成活動電子物料,制作物料並完成100%店鋪張貼,收銀員/導購線下引導消費者參與活動。

3.商戶生活號、公眾號、微博等配合宣傳活動。

報名流程:

1、打開支付寶APP,首頁搜索框搜索“消費券報名”

2、輸入“消費券”後,頁面將顯示消費券商家報名入口,點擊圖片進入頁面

3、點擊免費報名,點擊免費報名,填寫商家信息,點擊同意協議並確認報名,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後即可報名成功!

其他說明:

1.活動僅限支付寶實名認證商家參與,如因支付寶賬號非實名認證導致無法參與活動的,視同商家自動放棄活動資格。

2.請您理解:為維護活動安全穩定運行,同時履行商家管理等義務,當您填寫店鋪信息後,我們可能需要與官方合作機構進行必要的信息核實。

例如:若您選擇出租車作為主營類型,我們可能需要向當地道路運輸管理部門或出租車協會等官方合作機構提供您的支付寶賬戶實名信息,以便核實店鋪信息的真實性與準確性。

3.商家確保提交的信息真實、合法且在活動期間持續有效。填寫信息報名通過後,活動舉辦方可以將商家的商家信息(包括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商標、門頭照等)在活動頁面展示,同時為便於在更多推廣渠道推廣,商家同意活動舉辦方可向關聯公司同步商家提交的信息。若因此出現用戶投訴或信息錯誤、違法、虛假,活動舉辦方有權撤銷相應展示及商家活動參與資格。

4.商家應當確保商品質量、服務或宣傳資料真實、合法、有效且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或爭議。商家保證明碼標價,不變相加價,且在活動期間制定優惠讓利方案,聯合促進交易繁榮。商家應遵循公序良俗原則,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積極健康誠信的活動環境,不得:以不正當方式獲得活動利益。

5.如出現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的情況,如自然災害事件,活動受政府機關指令需要停止舉辦,或調整等,活動舉辦方可免於承擔責任。

6.活動舉辦方可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對活動規則進行變更或調整(如有),相關變動或調整將公布在活動頁面上,或以短信、頁面消息、公告等合適的方式及時通知。

7.商家違反活動規則要求,或不符合報名要求的,出現或涉嫌違法違規行為(例如洗錢、

虛假交易、作弊、套現、賭博、刷信用、變相加價,其他風險交易等),出現消費者投訴等違反活動正常順利開展的,活動舉辦方有權撤銷商家參與資格和獎勵使用資格,並有權回收商家已經獲得的權益(包括活動出資方提供的補貼等權益)並禁止商家參與活動,要求商家賠償損失等。

8.消費券核銷僅針對報名成功的收款賬號生效。

忻州200萬消費券

活動時間

2020年8月1日開始,結束時間視情況而定。

活動形式

以電子消費券分期投放,投放金額***計200萬元,在雲閃付App入口搶券,有效期內使用時直接抵扣。

活動範圍

發放範圍

忻州市常駐人口及在忻工作學習、觀光旅遊人員,當前地理位置定位為忻州市即可申領通用消費券。

通用消費券可以在忻州市轄區內指定商戶使用。

商家範圍

主要包括商場、超市、便利、酒店、飯店、文旅等受疫情影響較重的線下實體商家,具體名單以市商務局公布為準。

杜絕發生不規範操作,惡意套取財政資金的行為。

領取步驟

(1)掃碼下載雲閃付,點擊首頁卡管理綁定個人銀行卡。

(2)在首頁找到“獎勵中心”,進入後點擊“電子消費券”即可領取。

(3)點擊進入後選擇消費券

(4)根據提示顯示領取成功,領取成功後在我的卡券裏可以查看自己領取的消費券。

使用規則

第壹期電子券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8月10日。

第二期電子券有效期視前期發放情況調整。

消費者領券後,可在符合條件的實體商家進行消費,滿足消費券使用金額條件,消費券自動抵價相應金額。

如申領消費券後在活動期間內未使用,消費券自動失效。消費者每筆交易只能使用壹張消費券。

消費券組成

政府電子消費券,每人可隨機申領20元、50元、80元或100元消費券各1張,消費券核銷時消費金額需大於等於50元、150元、300元或500元。

第壹輪消費券發放數量為:

50元減20元面值券10000張

150元減50元面值券10000張

300元減80元面值券8000張

500元減100元面值券6600張

第二輪消費券發放數量根據第壹輪消費券發放結余情況酌情安排。

發放安排

電子消費券擬從2020年8月1日起分兩期投放。

第壹期開始時間:2020年8月1日9點開始投放,為期10天

第壹期投放金額:發放金額200萬元

第二期開始時間:擬計劃於2020年8月18日

第二期投放金額:視前期電子消費券使用情況,調整電子券發放情況及各金額面值發放數量

活動結束為政府資金使用達200萬元上限或到活動時間截至日為止,任壹條件達到則活動停止。

活動商戶

涉及了這些縣市區:忻府區、原平市、五寨縣、五臺縣、五臺山景區、神池縣、偏關縣、寧武縣、岢嵐縣、靜樂縣、河曲縣、繁峙縣、定襄縣、代縣、保德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