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協商成功,離婚時可以直接去女方名下登記這套房。辦理具體登記手續,需要先準備房產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離婚證及復印件、離婚財產權屬協議等材料。權利人申請登記的,需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權屬協議、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復印件。準備好材料後,妳去房管局做夫妻離婚分析,雙方都免交易稅。在完成壹系列程序後,不動產登記機構將依法向申請人頒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這種情況下,房子會登記在女方名下。
如果協商不成,可能需要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人民法院會對妳們夫妻財產進行平均分配,但如果壹方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另壹方有明顯過錯,導致夫妻感情離婚的,有過錯的壹方得到的財產會少壹些。這樣的話,妳會有更大的機會拿到房子。如果女方和子女長期住在這套房子裏,女方除這套房子外沒有其他住所,法院在判決這套房子的歸屬時,可以考慮照顧子女和女方的原則,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女方適當的分數,也可以把某段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這種情況,離婚時,房子可以過戶到女方名下。
最後,離婚時將* * *擁有的房產登記到女方名下的問題,壹定不能拖。如果過程中對方不配合辦理相關手續,建議妳咨詢專業律師,幫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