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經典 - 知識產權案件解決

知識產權案件解決

1,應該不是,根據:

第十壹條下列標誌不得註冊為商標:

(壹)僅指該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和型號;

(二)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等特征的;

(3)缺乏鮮明的特色。

前款所列商標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並易於識別的,可以註冊為商標。

“脆”字明顯屬於上述(2),但未能滿足通過使用獲得的明顯特征,容易識別。

2.商標法第三十二條商標局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應當書面通知商標註冊申請人。商標註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