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學位中心)組織的學術評價,是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頒布的《學位與人才培養目錄》的學術分工,對具有研究生培養和學位授予資格的壹級學科進行的總體水平評價。
課題評估歷時壹年。根據自願申請參與的原則,將客觀評價與主觀評價相結合。所需數據包括相關政府部門和社會組織公布的公開數據以及參與單位提交的材料。通過對相關數據的公示和驗證,邀請學科專家、政府部門和企業人士進行主觀評價,並在此基礎上形成最終評價結果。
公布評估結果的目的是為參評單位了解學科現狀、促進學科內涵建設、提高研究生培養和學位授予質量提供客觀信息;為學生選擇學科和專業提供參考;同時也方便社會各界了解學校和科研機構的學科建設情況。
學科目錄適用於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也用於學科建設和教育統計分類工作,在人才培養和學科建設中發揮導向作用和規範功能。學科目錄分為學科門類、壹級學科(本科教育中稱為“專業”)和二級學科(本科專業目錄中稱為“專業”)三個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