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資格包括專業資格和職業資格。職業資格是指某壹職業(職業)的知識、技術和能力的起點標準。職業資格是指政府對壹些責任重大、社會普遍性強、關系到社會公眾利益的專業(職業)的準入控制。是依法獨立執業或從事特定專業(職業)的知識、技術和能力的必備標準。
職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是勞動就業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考試制度的特殊形式。是指按照國家制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資格條件,通過政府認可的考核鑒定機構,對勞動者的技能水平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評價和鑒定,並對考核合格者頒發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在我國,根據職業的不同,職業資格證書分為國家統壹鑒定和省級勞動部門統壹鑒定。
全國統壹鑒定的時間壹般是每年的5月和165438+10月。實行全國統壹鑒定的職業有:文秘、營銷員、物業經理、電商師、項目管理師、心理咨詢師、企業人力資源經理、企業信息經理、物流師、網絡編輯、理財規劃師、廣告設計師、職業指導人員、企業文化師、企業培訓師。
職業資格等級證書等級
我國職業資格證書分為初級工(五級)、中級工(四級)、高級工(三級)、技師(二級)、高級技師(壹級)五個等級。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條規定: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制定規定職業的職業技能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政府批準的考核鑒定機構負責勞動者職業技能的考核鑒定。。《職業教育法》第壹章第八條明確指出,實施職業教育應當根據實際需要,符合國家制定的職業分類和職業等級標準,實行學歷文憑、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這些法律規定確定了國家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的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