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行風險點調查;
2.識別風險因素;
3.進行風險評估和分類;
4.重大風險和重大風險的確定。
安全風險分類管控是指通過識別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運用定性或定量的統計分析方法確定其風險嚴重程度,進而確定風險控制的優先順序和風險控制措施,以達到改善安全生產環境、減少和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目的而采取的措施和規定。
風險水平的預防和控制:
1.適用於所有風險的控制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風險分類控制清單,明確技術改造、運行管理、培訓教育、安全防護、應急處置等控制重點、控制機構、責任人員和控制措施,主要負責人應當至少每季度組織檢查壹次風險控制措施和控制方案的落實情況;
2.大型風險的控制措施。對較大風險的控制,應當制定專項控制方案,嚴格限制人員進入並實行登記管理,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負責控制並定期檢查排查;
3.重大風險的控制措施。對重大風險的管控,應當制定專項管控方案,實行實時監控或者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並嚴格限制作業人數,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管控,並定期進行檢查和排查;
4.其他風險控制措施。對危險作業,將工程、場所的場地、設施、設備發包或者出租,多個單位同時在同壹區域作業的,規定了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風險管理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七條工會依法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
生產經營單位工會應當依法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的民主管理和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生產經營單位制定或者修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