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的目的是通過對來料的檢驗或驗證,確保原材料和外協產品的質量、RoHS和其他有害物質符合我公司的生產要求。2.0範圍適用於公司生產中使用的原材料和外包產品的檢驗和驗證。3.0權責:3.1庫管員——根據入庫單進行物料名稱、數量、規格、型號、包裝、COC/檢驗報告(每批壹份)等初級檢驗。3.2質量部-負責檢驗規範的制定和修訂。3.3 QA主管-對來料質量進行宏觀控制並安排IQC的日常運作,對質量不穩定的供應商或分供應商提出改進要求,並填寫糾正和預防措施報告,通知其采取糾正措施。3.4 IQC:負責來料的檢驗和判斷。4.0參考文件:4.1 MIL-STD-105E表4.2 IPC-41014.3合格供方清單4.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5.0定義:5.1物料到達工廠,由庫管員領取。5.2 IQC根據《材料檢驗通知單》和《合格供應商名單》對材料進行檢驗;5.3 Fill檢驗後填寫《來料檢驗報告》,合格的材料貼上相應的合格標簽。若檢驗不合格,則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執行,並將檢驗結果通知倉庫。6.0工作流程:
好
窄軌距(Narrow Gauge)
材料到達工廠
倉庫接收人:點接收
IQC試驗
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貼上合格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