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生產企業在消費稅上有哪些優惠政策,需要提供哪些資料才能享受優惠?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電池塗料征收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5]16號),無汞壹次電池、鎳金屬氫化物電池(又稱“鎳氫電池”或“鎳氫電池”)、鋰壹次電池、鋰離子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全釩液流電池免征消費稅。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電池塗料消費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5號,2015), 納稅人生產或者委托加工符合《通知》第二條規定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應稅消費品,應當持有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以下簡稱檢驗報告),並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交相關產品的檢驗報告。 據此,享受上述稅收優惠的企業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以及檢驗機構的檢驗資格證書復印件和相關產品檢驗能力明細表,進行免稅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