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個人獨資、合夥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
副本);
2.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商務部規定不需要備案登
記的除外);
3.《中華人民***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或《中華人民***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
批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外商投資企業提交);
4.企業章程原件及復印件(非企業法人免提交);
5.稅務登記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國稅);6、以人民幣為基本帳戶的銀行開戶證明(銀
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6.以人民幣為基本帳戶的銀行開戶證明(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
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報關單位註冊登記申請書》、《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報關
如要投意見、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
7.《進出口收發貨人報關註冊登記證書》或《自理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明書》原件;經辦人
員同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及單位加蓋公章的介紹信。報關專用章;企業如需要保留使用
原海關註冊編碼的,應向海關提交書面申請保留原號,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