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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鎖連城的劇集爭議

2014年4月,瓊瑤在微博發表長文舉報於正改編的劇本《宮鎖連城》抄襲其作品《梅花烙》。

2014年4月29日,瓊瑤正式起訴於正《宮鎖連城》版權侵權,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王軍律師團隊代理其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版權維權事宜,正式啟動法律程序追究侵權方的法律責任。

2014年5月28日,三中院受理了原告陳喆(筆名:瓊瑤)訴被告余征(筆名:於正)、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東陽歡娛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萬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東陽星瑞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壹案。

2014年12月5日,瓊瑤訴於正等侵害著作權案於北京市三中院開庭審理。

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三中院判決《宮鎖連城成》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編權,認定其人物關系及情節來源於《梅花烙》,令其停止傳播,賠償原告500萬元。

2015年12月22日,瓊瑤代理律師王軍發布了“關於電視劇《宮鎖連城》永久禁播及立即下線”的媒體通知函。因仍有部分網站及播出平臺以全劇在線觀看、劇集片段播出等方式對《宮》劇進行傳播,媒體通知函中發出嚴正聲明,並緊急通知:“停止對《宮》劇的壹切復制、發行、傳播活動,合力維護影視行業健康發展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