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國家將從海洋漁業資源養護方面對漁船進行補貼,漁船按有關規定正常出海捕撈和休漁,全年不違法違規就可獲得補貼。補貼標準與2019年油補標準差不多,略高於2019年。
另外,不予補貼的漁船:壹是達到限制使用船齡的老舊漁船;二是雙船有翼單囊拖網(雙船底拖網)、單錨張綱張網(帆張網)、單船有囊圍網(三角虎網)漁船。2021年仍能收到油補,但是燃油補助將退坡減少,相關支出不再與用油量及油價掛鉤,相關考核制度可點擊《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做好農村客運和出租車油價補助政策調整成效考核有關事項的通知》查看。
早在2014年已經確定了具體方案:現行農村客運、出租車油價補貼中的漲價補助由各省以2014年實際執行數為基數逐步遞減,2015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2015年減少15%、2016年減少30%、2017年減少40%、2018年減少50%、2019年減少60%、2020年以後另行確定,相關支出不再與油量及油價掛鉤
沒有的。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國家根據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對農業機械的農業生產作業用燃油安排財政補貼。
燃油補貼應當向直接從事農業機械作業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發放。”規定明確了燃油補貼對象是擁有農業機械並用此作業的農機戶和農機合作組織。
2021年農村客運燃油補貼發放標準政策按照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以調整資金使用方式為手段,以保民生、保穩定為目標,按照區別對待、分類實施,盤活存量、健全機制,明確責任、平穩推進的原則,健全支撐保障和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農村客運、出租車等行業健康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