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類,歐洲的任何壹份華文報紙,招工欄裏總能看到這樣的廣告:“招聘文員,18—25歲的年輕女性,相貌出眾,身材勻稱,有無居留均可,語言好,待遇優。”很多人都明白,這是壹種變相的拉皮條廣告,實際工作性質是為男性顧客提供特別服務。
第二類,國外壹些交友網站中,壹些中國留學生變相加入“賣春”隊伍,她們在國內讀大學時就習慣通過網絡與富家子弟或網友“交往”,換取壹定物質報酬。出國後重操舊業,做起皮肉生意。
第三類,某些留學生,為了通過考試,拿到文憑,向導師提供“特別服務”,用身體去換取學位證書或是工作機會。
為什麽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主要原因是壹些留學生認為打工太辛苦,趁著年輕漂亮,有語言有能力,比下崗出國的中國站街女更能討個好價錢,於是做起特殊兼職。
其次,出國在外,壹些留學生認為她們的行為遠離留學生圈子,服務對象都是老外,根本不會擔心遇到熟人,壹兩年就能賺十幾萬歐元或換取學位文憑,還可以為父母減輕經濟負擔,所以不惜拿青春賭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