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局是政府行政機關,監管職責涵蓋原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價格、餐飲監管(其他領域歸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衛生局職能)、酒類產品監管等職責。
市場監管局承擔原工商行政管理的職責,包括:
1,轄區內個體私營經濟登記管理;
2.消費品綜合市場的管理;
3.根據營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的執法權限;
4.負責轄區內註冊資本200萬元以下各類企業的登記註冊、日常監督管理和年檢;
5、查處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和非法經營活動;
6.受理消費者投訴等。
7、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管職責;
8、負責授權或委托的行政審批權限和日常監管工作;
9.承擔上級賦予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的行政許可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