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通過對現有湖南省電子稅務局的規範改造,進壹步升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電子稅務局”,並於2018 11.20在全省正式啟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湖南省電子稅務局本著界面規範、交互友好、使用方便、易掌握、易學的標準,在整合原有業務事項的基礎上不斷拓展功能,確保功能界面人性化、個性化、友好美觀,打造壹體化電子稅務局,為納稅人帶來更加便捷的辦稅體驗。
壹、增值稅期末抵稅退稅條件:
1.符合條件的重大集成電路項目增值稅抵扣返還。
2.退還為生產乙烯和芳烴化學品而購買的石腦油和燃料油價格中消費稅對應的增值稅。
3.對符合條件的大型客機和新支線飛機實行增值稅抵免。
第二,納稅人須知:
1.納稅人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2.文書表格可在上海市稅務局網站“下載中心”欄目下載或在辦稅服務廳領取。
3.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納稅人提供的資料為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壹致”並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