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經典 - “5.16”血案始末:姐姐被奸殺,3歲弟弟也遭毒手,後來怎樣?

“5.16”血案始末:姐姐被奸殺,3歲弟弟也遭毒手,後來怎樣?

由於輕輕瑣事,就將對方年僅18歲的女兒強奸並殺死,連壹旁3歲的嬰兒也不放過,能做出如此罪行的人不配得到人們的原諒。但世間刑案千萬,各有不同,下面我們就說壹同殺人案,兇手極端殘忍,幾經曲折後終判死刑案件。

李某某,雲南省巧家縣人,2009年只要19歲的他正在外地打工。5月14日,李某某的哥哥李昌國由於壹些鄰裏瑣事,與同村的鄰居陳禮金發作爭持,陳禮金是王廷禮之妻。2年前,李某某曾到陳禮金家裏提親,被陳禮金回絕,之後陳禮金和王延禮在壹同之後,李某某對王廷禮非常不滿,不斷懷恨在心。李某某兩家人之間因瑣事發作不高興後,馬上回到巧家縣家中,乘機停止報仇。

李某某回家後,2009年5月16日,李某某遇到了王廷禮18歲的女兒王家飛、3歲的兒子王家紅。李某某壹時怒火中燒,成心尋釁王家飛,兩人相互扭打在壹同。王家飛基本不是高大的李某某的對手,幾番廝打之後,李某某顯露醜惡的壹面,當場將王家飛強奸。強奸完成後,殘忍的李某某將王家飛毆打致死。此時,李某某發現了王家紅,他以為王家紅看到了他殺死王家飛的經過,為滅口,殘忍的李某某也把王家紅殺了,但王家飛的弟弟王家紅只要3歲,足見李某某喪盡天良至極。事後,李某某還不罷休,竟將姐弟二人屍體用繩子捆綁在壹同,逃離現場。

“5.16”血案震驚全國,雲南警方立刻鎖定兇手,開端抓捕行動。2009年5月20日,案發4天後,自知罪大惡極的李某某向當地警方投案。2010年7月15日,壹審法院由李某某成心殺兩人、強奸1人為由,判處李某某死刑。2011年3月4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以為李某某強奸殺人後,李某某的壹個投案行為,屬於法律規則的自首,認罪態度好,法院經研討後,決議改判李某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從死刑到死緩,雲南法院的判決在全國惹起激烈反響,有人以為李某某罪大惡極,固然自動投案,但其自己社會危害性極大,必需嚴懲;其別人以為,自首是有明文規則的,而且能夠輕判,省高院改判是嚴厲執行國度法律的結果。自首原本是鼓舞立功分子痛改前非的措施,李某某是不是鉆了法律的空子,為了不死,成心投案呢?其作案4天後,走投無路,只能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但立功之後的行為能否能給這個將18歲的王家飛強奸後殺害、將3歲的王家紅殘忍殺死的惡人李某某從輕處分呢?

兩個法院采用了兩種辦法,產生了兩個不同的判決結果。兩個法院,同壹個案件,不同的判決,也惹起了宏大的爭論。對省高院的判決最不滿的恐怕是王家飛的家人,王家飛的父親王廷禮對判決不服,以為李某某手腕殘忍地殺了兩條命,壹定要判處死刑。王家飛壹家人向法院討說法,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同樣以為法院判決偏輕,向法院提出抗訴。

雲南省高院也逐步認識到本人的判決欠妥當,該院院長決議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李某某。2011年8月22日,雲南省高院經過再審,改判李某某死刑。2011年9月29日,罪大惡極的李某某被依法執行死刑。雲南“5.16”殺人案已完畢,李某某也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是,關於自首免死的討論還沒有完畢。當悲天憫人的兇手作案時手腕殘忍無比,社會危害極大時,走投無路而自首的,不應該從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