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班子是指由若幹領導成員按照壹定的結構組成的有機整體,是壹個地區、部門或單位團結和帶領幹部群眾進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領導集體。
關於領導的定義,不同角度或側面有著不同的定義。綜合分析,領導可表述為:領導是在壹定條件下,指引和影響個人或組織,實現某種目標的行動過程。
其中,把實施指引和影響的人稱為領導者,把接受指引和影響的人稱為被領導者,壹定的條件是指所處的環境因素。領導的本質是人與人之間的壹種互動過程。
擴展資料
領導班子的職責:
第壹,調動壹切積極因素,不遺余力地去實現群體或組織目標。
第二,在領導範圍內充分、正確、恰當地使用權力權威,不能濫用權力和權威。
第三,恰到好處地利用各種社會資源,不能浪費或荒廢這些資源。
第四,建立、健全和維護群體或組織乃至社會的制度或法律。
第五,對群體或組織乃至社會的信任和委托作出令它們感到滿意的回答。
第六,接受群體或組織乃至社會的檢查監督。
第七,成為清正廉潔、言行壹致、品質高尚的實踐者和楷模,當好組織的棟梁和軸心,保證群體或組織乃至全社會崇尚真理和正義,營造良好的道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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