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的催款信和普通的催款信有什麽區別?
律師提醒函和普通提醒函都具有提醒的效力,但不具有法律效力。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律師的提醒函會比普通的提醒函更正式,律師函只有在律師接受委托後才能發出,是壹種提醒。律師的催款信是給對方壹個態度,我現在準備采取法律手段,如果妳還想違約的話。所以律師的催款信會被稱為訴訟威脅,更有催款效果。
二、律師函的作用是什麽?
第壹,重新計算訴訟時效。
債務訴訟的壹般時效是三年,很多債權人往往會忘記這個時間。即使偶爾想想,發消息或者打電話互相討債,但是因為手機更換頻繁,很多討債的證據不知不覺就丟失了。
因此,如果允許律師在訴訟時效內發送律師函,律師函可以成為債權人主張權利的證明,比聊天記錄更具有法律效力。因為是律師出具的,律師的職責就是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督促對方履行合同。
出具律師函的主要目的是督促對方履行合同。發律師函比當事人私聊更正規。基於律所和律師的身份,律師函更容易引起對方的註意。
第三,在士兵面前敬禮。
還有很多老賴,因為他們已經不需要面子了。但是,很多人還是需要面子的。
在糾紛還沒有正式爆發的時候,通過律師函催促對方,會比法院傳票更溫和,更容易讓人接受。此時,雙方更容易坐下來討論如何解決問題。
如果真的不行,再打官司也來得及,只要對結果沒有太大影響就行。畢竟訴訟涉及的事務會更復雜,時間會更長。對於雙方來說,除非絕對必要,否則沒有必要。
第四,停止非法侵權。
在商業活動中,不正當競爭或侵犯知識產權的情況經常發生。當然,有些是無意的,有些是有意的。此時,妳可以通過發律師函的方式告知對方違法侵權的事實,督促對方停止違法侵權行為。前面說過,律師函是比較正規的法律文書,會對對方造成壹定的心理壓迫。大多數企業都會認真考慮自己是否真的侵權,如果是,繼續侵權會對自己造成什麽影響。這樣,很多企業就會自覺停止違法侵權行為。
第五,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當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不可抗力因素的發生、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時,另壹方可以通過發送律師函的方式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3.冒充律師催款違法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六條,冒充律師從事法律服務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壹般來說,逾期債務的催收應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就追討而言,如果能通過非訴訟手段把錢要回來,盡量不要打官司,但需要啟動法律訴訟時,不要猶豫或無原則等待。以上就是律師催款信與普通催款信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