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審判長介紹,這是自1992中國加入《伯爾尼公約》以來,中美之間多起知識產權糾紛中,原被告與被告在未進入正式訴訟程序的情況下達成和解的首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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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邊是世界知名的美國考試權威,壹邊是國內鮮為人知的培訓機構。按常理來說,本應站在“妳考,我訓”利益鏈條上下遊的雙方,為何會展開知識產權官司,卻為何最後不了了之?這件事還得從雙方說起。
雙方的和解
對於中國的普通大眾來說,GMAC可能是壹個奇怪的英文字母組合,但當涉及到GMAC主辦的GMAT考試時,它將影響到世界上所有想進入世界頂級商學院學習MBA和其他MBA項目的申請人。截至2009年底,GMAT已被全球65,438+0,500所商學院和65,438+0,800個工商管理學習項目采用為入學考試,不僅包括哈佛、沃頓、斯坦福、瑞士IMD、法國INSEAD、LBS、LSE、牛津、劍橋等歐美頂級商學院,還包括中歐、長江、北大國際等國內知名商學院。換句話說,GMAC更像是全球超過65,438+0,500所商學院和65,438+0,800所MBA和其他商業研究項目的守護者,包括哈佛、沃頓和斯坦福。對於數十萬有意申請世界頂級商學院MBA及其他商科學習項目的考生來說,GMAT成績已經成為評價申請者是否具備全球各大商學院(包括中國的中歐、長江、北大國際等獨立商學院)MBA項目工商管理深造資格的主要標準。參加GMAC主持的GMAT考試,取得700+的高分,相當於拿到了壹張世界頂級商學院的“黃金敲門磚”。而且,GMAT分數的高低直接決定了申請人獎學金的高低。
GMAC和波森交集的由來是GMAT考試。
作為壹個專註於GMAT、托福、SAT、LSAT等外語考試培訓的後起之秀,在2008年之前,博森的名字幾乎沒有出現在有公眾影響力的媒體上,也沒有他的老對手新東方那樣為公眾所熟知。即使在海外考試培訓圈,博森的知名度也遠不如博森創始人、新東方GMAT/LSAT原講師關衛東。2009年,博森在GMAT考生中逐漸出名,是因為在2005-07年,博森經過培訓取得了GMAT700+的高分,並逐漸進入美國頂尖商學院學習。根據壹項對美國留學的商科研究生的調查,美國排名前20的商學院每年只錄取200名左右來自中國的MBA學生,但根據GMAC官方公布的數據,2008年有11287人考取了中國的GMAT。根據博森提供的數據,2008年,超過70名博森GMAT的學生拿到了美國前20名商學院的OFFER,也就是說,在美國頂尖商學院就讀的中國學生中,每三名就有壹名來自博森。由於GMAC在中國沒有辦事處或代理機構,在中國並不知名的博森,卻因為這些來自中國、正在美國名校就讀的高分考生而引起了GMAC的關註:他們召回了自己的GMAT考題,並把所有的套題都與他們的老師關偉東的名字簡稱“GWD”分享。更進壹步,在各大門戶網站和備考論壇被GMAT考生視為“秘籍”和“真題”,而GMAC根據字母“GWD”在網上找到始作俑者關偉東,再找到中國GMAT訓練場“隱形大戶”博森。
和解背後
因為GMAT考試含金量高,GMAC規定全球統考報名費高達250美元,折合人民幣2025元。因為考試規定考生可以多次復試,而GMAC在多次考試中按照最高分給考生報考的商學院寄送成績單,考試報名費也是按照報名人數重復收取。因此,參加GMAT考試的成本絕對不小,尤其是對於為了取得理想成績而反復參加考試的中國考生來說。2008年中國(不含港澳臺)有11287人/次參加考試,GMAC每年從中國賺取數千萬元的考試費,這還不包括延期考試報名費、考試資料費等其他收入。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全球申請商學院的人數呈爆炸式增長。與2007年相比,2008年中國考生總數增長率創歷史新高,達到47%。對GMAC來說,中國確實是壹個大市場。尤其是在中國這個全球申請人數增長最快、重復申請人數最多的市場,GMAC壹直在重點關註。7年前,ETS(教育考試服務)首次聯手GMAC和新東方,在中國起訴新東方,理由是新東方“未經同意,復制、出版和發行其擁有版權和商標權的GMAT、托福和GRE試題”,侵犯了其版權和商標權。新東方最終賠償ETS和GMAC經濟損失及訴訟費用共計人民幣374萬元。作為新東方GMAT和LSAT培訓的創始人和先驅講師,管衛東見證了7年前新東方和GMAC的恩怨。
七年後,事情發生了變化。在美國,GMAT考試機構被GMAC從ETS手中收回並移交給ACT。在中國,新東方GMAT的先驅講師關衛東自己創業,將GMAT的培訓模式從單壹的面授結合成了FMA的教學體系。培訓費遠超新東方3000元的定價,達到6800元/人。正是由於GMAC允許考生多次重復考試,而GMAT按照壹個時間段采用相同的題庫方式,成為原被告與被告訴訟過程中唯壹的爭議點:GMAC認為,正是由於“GWD”套題的傳播,造就了博森培訓的高分傳奇;博森堅持認為,“GWD”的傳播已經成為互聯網上的壹種群體行為。每個考生都可以很容易地從相關網站獲取GWD集的內容,用於自己的考前培訓,但獲得700+高分的考生比例仍然只有7%左右,沒有絕對的變化。因此,博森獨特的FMA教學體系是幫助考生取得高分的利器:GMAT作為商學院的入學考試,不同於美國流行的研究生考試GRE。GMAT更確切地說是壹種商業思維測試,它將候選人置於壹種接近真實商業決策思維情況的測試中。博森的FMA教學體系,幫助考生通過短短四天的面授,快速建立能夠理解GMAT的大體思維體系。再者,建議考生使用大量的“遠程模考”題型進行模擬上機考試,同時每周固定時間安排業內名師關衛東和嬴稷對考試難點進行答疑。所以,博森堅持自己優於教育思維和培養模式。因為這種教學體系有助於考生大大縮短備考時間,減少考試次數。因此,這也影響了GMAC從GMAT獲得重復檢查費的利益,這是對博森提起訴訟的核心原因。在GMAC向法庭提交的2米厚的起訴材料上,網上流傳的所有GMAT題壹般都被稱為“GWD”,分享GMAT考試內容和解題思路的考生也被稱為“GWDers”。起訴書的核心內容是對《GWD》內容的侵權和對《GWDers》的侵權。最終,在這起訴訟中,GMAC作為GMAT考試的著作權人,不僅越過了《GMAT考試代理法》,也沒有指向新東方。而是把矛頭指向了波森,可見其重要性。
相比2003年ETS起訴新東方的壹幕,本案中更具戲劇性的壹幕是,作為被告的博森在法院第壹次開庭時就爽快地承認了侵權責任,但表示侵權更多是出於無奈,因為當時即使在國內也沒有官方渠道可以直接獲取GMAT備考資料,廣大考生回憶考題用作課堂教材也確實是出於無奈。他曾多次表示真誠願意和解,這幾乎引起了他的訴訟代理人的驚愕和嚴謹建議,更讓原告吃驚。被告尊重知識產權、承認錯誤的誠意,成為這起跨國知識產權糾紛得以和解的直接原因。
(本文來源:網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