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企業國有產權,是指國家以各種形式對企業投資形成的權益;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各類投資形成的權益;依法認定為國家所有的其他權益。?第四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第五條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監督管理。?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協同做好產權轉讓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二章轉讓程序第六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由轉讓方或者其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
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審查,並形成書面決議:
(壹)國有獨資企業的產權轉讓應當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
(二)國有獨資公司的產權轉讓由董事會審議,沒有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
(三)其他公司國有產權轉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核。?
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應當聽取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職工安置等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第七條在資產核實和審計的基礎上,轉讓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應報財政部門備案,作為確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
涉及的無形資產必須納入評估範圍。不涉及無形資產的,應當在資產評估報告中明確說明。?
當交易價格低於評估結果的90%時,暫停轉讓。確需轉讓的,應當經產權轉讓審批機關批準。?第八條轉讓方或者其委托的中介機構還應當編制產權轉讓方案,並按照規定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批準。?
產權轉讓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企業國有產權基本情況;?
(二)擬轉讓的企業國有產權;?
(三)資產處理方式;?
(四)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的職工安置方案;?
(五)債權債務處置方案;?
(六)擬發布的信息公告內容。?第九條轉讓方申請產權交易時,應當向產權交易機構提交下列材料,經產權交易機構核實後,填寫《產權轉讓申請表》。?
(壹)目標企業基本情況簡介;?
(二)批準轉讓的相關文件;?
(三)轉讓標的企業的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和備案材料;
(四)受讓方應符合基本要求的書面聲明。?第十條轉讓方應當委托產權交易機構發布產權轉讓公告,與產權交易機構簽訂信息披露協議,公開披露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信息,廣泛征求受讓方意見。?產權轉讓公告應當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類或財經類報刊和產權交易機構網站上發布。產權轉讓公告期為20個工作日。?第十壹條轉讓方披露的產權轉讓信息應包括以下內容:
(壹)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
(二)轉讓目標企業的產權構成;?
(三)產權轉讓的內部決策和審批;?
(四)目標企業最近經審計的主要財務指標數據;?
(五)轉讓標的企業資產的評估、核準或備案;?
(六)受讓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七)其他需要公開的事項。?第十二條轉讓方應當根據意向受讓方的登記情況,自行編制產權轉讓實施方案,或者在轉讓方案的基礎上委托中介機構編制產權轉讓實施方案。?
產權轉讓實施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轉讓的論證;?
(二)意向受讓方的登記;?
(三)轉讓所得的處置方案;
(四)轉讓公告的主要內容;?
(5)選擇的交易方式。?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導致轉讓方不再持有控股地位的,應當附債權債務金融機構書面同意的相關債權債務協議、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職工安置方案的決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