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的抽樣檢驗工作,適用本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組織開展全國性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監督指導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科學、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發現和查處食品安全問題為導向,依法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全過程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
二、分析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自行抽樣或者委托承檢機構抽樣。食品安全抽樣工作應當遵守隨機選取抽樣對象、隨機確定抽樣人員的要求。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配合做好食品安全抽樣工作。抽樣單位應當建立食品抽樣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抽樣流程和工作紀律,加強對抽樣人員的培訓和指導,保證抽樣工作質量。抽樣人員應當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等的相關規定。
三、食品安全抽樣包括什麽
1、抽樣檢驗的食品品種;
2、抽樣環節、抽樣方法、抽樣數量等抽樣工作要求;
3、檢驗項目、檢驗方法、判定依據等檢驗工作要求;
4、抽檢結果及匯總分析的報送方式和時限;
5、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