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市經委經歷了壹次比較大的調整。納入產業政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企業改革、工業管理、電力行政、集體企業管理、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環保產業、資源綜合利用等職能。指定的職能包括質量管理和發放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有的職能發生了變化,如將國有及直屬工業企業的調控管理改為對全社會及各種經濟成分工業企業的宏觀管理;企業利用無償資金和商業貸款建設從審批制到備案制的項目;不再下達年度經濟運行控制計劃;企業自營進出口由審批制改為登記備案制;不再審批全市性公司(企業集團),實行工商自動登記制度。
2005年7月,市經委再次調整職能。將市經委原有資源綜合利用、環保產業認定、技術中心、產業政策、機電產品進出口審批、市場流通等職能劃入發展改革委、對外經濟合作局、商務局等部門,市經委掛靠市中小企業發展局牌子。將市鄉鎮企業局的職能並入市經委,取消市鄉鎮企業局。同時,將原有的5個行業協會改組為經委內的行業促進辦公室。
2009年7月28日,市委市政府實施政府機構調整,成立市經信委,掛市中小企業發展局牌子。將市經委、市信息產業局的職責和市發改委在行業管理和技術進步與改造方面的職責整合到新組建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將市機械工業促進辦公室、紡織工業促進辦公室、輕工工業促進辦公室、化工工業促進辦公室、材料工業促進辦公室並入新成立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不再保留市經委、市機械工業促進辦公室、市紡織工業促進辦公室、市輕工業促進辦公室、市化學工業促進辦公室、市材料工業促進辦公室。
從1980到2009年,市經信委內設機構經歷了20次大的調整,現設21個機關和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