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個人學習為目的的錄制本身不屬於侵權。如果妳做相應的技術生產,甚至還有妳的知識產權在裏面。當別人再錄制妳的副本時,他們未經許可傳播了利潤,但他們侵犯了妳的財產權和原始財產權。
2.僅用於個人興趣研究,未經許可私自學習的,不構成侵權。從法律上講,之所以沒有侵權,首先是因為原作的所有者沒有受到太大的損失,其次是個人的學習有利於國民素質的提高。
3、個人學習可以是未經許可且不屬於侵權,但絕對不能傳播和盈利,既不能自己傳播和盈利,也不能讓任何人有機會利用妳的信息傳播和盈利。
4.最後壹個原則比較特殊。妳可以用材料來教書育人,但是材料壹定不能落到學生手裏,避免學生傳播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