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事故等級劃分為: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為特別重大事故;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為重大事故、事故造成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為較大事故;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為壹般事故。行車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險性事故和壹般事故。
鐵路特別重大事故的認定標準是什麽
鐵路交通事故的等級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壹般事故四個等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為特別重大事故:(壹)造成30人以上死亡。(二)造成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三)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四)繁忙幹線客運列車脫軌18輛以上並中斷鐵路行車48小時以上。(五)繁忙幹線貨運列車脫軌60輛以上並中斷鐵路行車48小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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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壹條
為了加強鐵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規範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鐵路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八條
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列車脫軌輛數、中斷鐵路行車時間等情形,事故等級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壹般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