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旅遊第六年,已經數不清這是我的第幾篇遊記。但是,黃刀,壹個不怎麽出名的小鎮。總是給我壹翻別樣的感覺。讓我想留又不敢留。
黃刀,給我的感覺太像是壹位女子。有壹句歌詞“夜深人靜時可有人聽見我在哭燈火闌珊處可有人看見我跳舞”。黃刀像是壹個無人問津的女子,白天時,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到了晚上,她就出來放肆的舞蹈,歡唱。看起來有些安靜優雅,但有時也會美的狂熱,美的讓人讓人心動。
我第壹次了解黃刀,並不是看什麽遊記,或者看了什麽旅行社的廣告。而是看了壹本書,名字叫做“Northwest Passage Solo”,作者叫David Scott Cowper,?是壹位航海探險家。這本書有點歷史了,寫於1990年,記錄的是他1970年到1990年的探險史。黃刀,Yellowknife,出現在這本書裏,是作為壹個淘金的地點。這是黃刀給我的第壹印象。當時只知道黃刀可以看見極光,但我對極光的興趣,並不如對這淘金熱歷史的興趣濃厚,直到我親眼見到這傳說中的北極光……
在這本書裏,反復用到壹個詞來形容黃刀。“Tantalizing”。直譯成“誘人的”。
是啊,黃刀是個多麽誘人的地方,黃金,美景。說句大言不慚的話,我這個年齡。已經對金錢沒有什麽追求了。黃刀勾起我心弦的,只有那美景。很難想象,我這個年齡,還能被這世界上的某種景觀所感動,所觸景生情。也許這“除卻巫山不是雲”,來的還不夠多吧。
當心中開始有“黃刀”,這個名詞後,我的生活變開始為他準備著。我不曾想像David?去開壹個破船獨自壹人環遊世界。我只想看看,那黃刀“姑娘”,被人類瘋狂的搶奪黃金之後,是壹番什麽樣的景象。
我本想做火車去黃刀。沒想到,這個小鎮還沒有通火車。想想也是,都是凍土地帶了,造鐵路的成本,應該是很貴了。我不喜歡做飛機,我選擇了開車去黃刀。我是單身,壹身輕松,路上苦點累點,完全沒關系。我的座駕是壹個8歲的雪弗萊克魯茲,跟著我走南闖北,從美國東海岸,開到西海岸。現在又跟著我去黃刀。我從溫哥華出發,中途要去趟埃德蒙頓看望壹位朋友。算了算,路上花的時間壹***是6天。
谷歌地圖上顯示開壹天就到的,我也不知怎麽,自己開了六天。從埃德蒙頓到黃刀,壹路上因為信號不好,路況不好,我開的很慢。過了埃德蒙頓大概600公裏之後,就是完全沒有信號了。我平時很喜歡在開車的時候思考問題,這壹路,卻沒有太多精力思考,只是壹路都覺得很平靜,這5天,更像是壹場修行。我但凡遇到加油站,都會把遊加滿,我出行的時間是4月,這路上是從4月15號到4月21號,在路上就能明顯感覺到自己越來越往北,因為白天的時間越來越長,這和當時快到極晝可能也有關系。我剛出發時,黑夜有5個小時,在4月15號,埃德蒙頓早晨5點就天亮了。到達黃刀時發現,12點天色還沒完全暗下去,淩晨4點就已經是黎明。最後壹天,當我才開到McKenzie River的時候,就已經看到很大的旅遊車寫著“Aurora Story?極時旅遊”。那是我初次感受到,我可能快到黃刀了。(後來因為實在不知道怎麽找極光,我參加了這個旅行社,感覺還挺專業的,他們總能找到極光在哪兒)
心裏除了欣慰,還有些竊喜。我不用在看地圖了,跟著這輛車,就能把我帶到黃刀了。我跟著這輛車開了壹個小時,前面的車突然拐進壹個小路。都開了壹個小時了都還沒有到黃刀,我懷疑自己是不是跟錯車了。掏出手機看了壹下才發現,原來距離黃刀還有500公裏。反正我也不是那麽“目標明確”的人,我就跟著這個旅遊巴士進了小路。因為寫著“private road?”,我沒有再跟進去,只是在路口看著。
我意識到,這裏是個打獵的地方,有吸引野生動物的“陷阱”。我下車走了走,拍了些圖片。(都4月底了,還有這麽厚的積雪),稍稍整理了壹下圖片。
(圖片裏看起來小多了,實際上這個坑比我的臉還要大兩倍,我的好奇心可沒這麽容易消散。後來我問了壹個導遊,導遊說這是猞貍在抓兔子的時候留下的大坑。原來我這麽幸運,看到了大自然的物種在角逐中留下的痕跡)
精彩來了我看到有個東西在遠處的壹個大礁石上盯著我看,有點像是狼,因為太遠看不清,我就放下手機,打算用相機拍壹拍,看看究竟是個什麽東西。當我拿起相機對著他拍照的時候,他突然跑開了,留下了這壹張照片:
這張照片成了我這次行程裏最驕傲的壹件事。可惜的是沒有拍到他在礁石上看我的樣子。
有點可笑的是,我後來拿這張照片給導遊炫耀,他竟說這是狗,還給了我種種理由說這不是狼,是狗(理由如下:我拍這張圖的地點附近是有人住的。住這麽偏僻的地方,人們為了防止狼跑來,都會養狗)
我說:“是不是因為太胖了就不是狼?我沒有見過這麽胖的狼”
導遊:“這邊的狼都很胖,最瘦的也和這圖片裏的差不多。但這拍攝的地點不對,所以這不是狼”
我想,狼應該是很機警的。我拿手機拍他的時候他不動,用相機拍他,他就立馬跑開了。根據我的淺薄學識,狼是會擔心妳拿出的是槍,所以才會立馬跑開。?狗肯定是不會害怕這個的。
在這裏就請廣大網友幫我鑒定壹下,這究竟是不是狼。(麻煩網友們在下面評論,說說妳的看法,究竟是狼是狗?)
這裏的陽光真的很好,雖然看起來白雪皚皚,在車裏躺著很暖,很愜意,讓妳感受到無盡的生活的陽光與美好。妳根本不會想象到,到了晚上它會變成壹幅完全不同的景象。
繼續行駛時已經是黃昏了。雖然道路兩旁是很厚的積雪,但路上的雪是已經化了的。
很驚喜的是,回去的路上,竟然看到了壹只水牛。這圖片拍的太不清楚了。
(後來我也參加了Aurora Story的團,叫“Canadian Wildlife Tour”他們來的地方離這裏比較近。證明這裏確實是水牛經常出沒的地方。)
(內心很驕傲的是,我參團的那天,我們有看到水牛,鹿,猞貍,貂,但沒有看到狼。於是我又把我那張不知是狼是狗的照片給車上的人炫耀了壹番。我說這是狼,也沒有人提出異議)
我晚上1點才到旅館。我是在攜程上定的,選了個比較便宜的。名字叫“北部輕量汽車旅館”,到了之後發現,人家的名字是“Northern Light Motel”,這不該叫做“北極光旅館嗎”。是的,翻譯成“北部輕量汽車旅館”也沒有問題。
這個酒店又老又舊,設施也比較差,我就不推薦了。但是價格是不錯的,適合我這樣對住宿不講究的單身漢子。
我到了房間後發現打火機沒氣了,又下樓出去買打火機。剛出旅館,就看到天邊壹抹綠色。沒想到,這成了我和極光的第壹次相遇。像是撞個滿懷。讓我震驚的不是極光本身,而是我這個大男人,看到極光竟然還會心跳,上壹次有這種心跳的感覺,都不知道是多少年前了。
來之前,我看到網友說,用手機是拍不到極光的。我就拍到了,妳們還有什麽話要講。
上面這兩個就是我用手機拍到的。
我都忘了自己是去買打火機的,我駐足觀看了很久。也想來壹張合影。才感覺到沒有女朋友的悲哀,想要合影的時候,沒有人幫忙拍照。
上面那張照片是我拍到的極光最強烈的。我還是懂點常識,去光汙染少壹些的地方,看到極光更好。於是我開車,朝著壹個自己也不知道是什麽方向的地方行駛。到了壹個很黑的地方,再下車,極光就成這樣了。
我恨自己因為想找更好的位置而錯過的更好的極光。我在拍這束極光的時候,被壹個女孩兒搭訕了,讓我幫她拍照片。是壹個韓國女孩兒。
別亂想,下文可能不是妳想的那樣。我把這照片也放上來
妳們幫我分析下,是不是因為我把別人美女拍成了這個樣子,才沒有故事下文的?
人長得挺好看的,可是光線太暗也不是我的錯啊。
如果妳們是覺得我把別人拍太醜了,才導致沒有故事下文,請回復1.?
如果妳們覺得我拍的挺好的,請點個贊。謝謝妳們幫助我讓我心裏對自己的拍照水平有點數。